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大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大人发〔2014〕18号)的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畜牧局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布置。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草原生态奖补政策得到落实
为了确保全县草原生态奖补工作全面落实,县人民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畜牧兽医等11个部门为成员的大姚县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督促、落实。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包村工作组,为全面落实草原补奖政策提供了保障。下步,我县将草原生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对草原生态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力度,继续设立村级管护人员,认真开展草原执法监管工作,确保草原奖补政策得到落实。同时,把禁牧减畜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强化村民对禁牧减畜工作的监督,结合春秋季节牲畜注射防疫疫苗清点牲畜数量,核减超载牲畜,建立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逐步构建禁牧减畜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草原生态的意识
为确保推进草补政策工作的实施,我县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册和牧户告知书、在实施区域交通要道和牧道的醒目位置安装标识标牌,以及走村串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草补政策,让广大牧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草补政策的重大意义,知晓补奖内容,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责任,增强了牧民参与政策实施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顺利开展草补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县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分乡村组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进一步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三、加强监管,确保草原奖补资金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草原奖补资金的管理,一是督促县畜牧局、各乡镇严格按照草原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设立资金账户,做到资金不余留、不截留,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三是安排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加强对草原奖补资金发放、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出现重大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加大投入,巩固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成效,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扎实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同时,我县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整合、统筹力度,把草原补奖政策与生态畜牧业建设、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牲畜棚舍、草地建设、牲畜良种工程建设等项目建设投入,加快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步伐,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巩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效果。
五、建立机制,加大后续产业扶持力度
为确保我县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我县将认真研究“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农民不减收”的问题,制定符合当地的产业发展思路,按照“一区多园”的产业布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生态畜牧业、养殖基地等项目扶持,使我县的养殖业逐步走向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方向,有效推进草场流转、减畜转人、转产转业等生态畜牧业经营方式转型,切实减轻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对草原资源的依赖和对草原生态造成的压力,不断拓宽增收渠道,提高农民群众非农牧收入比重。
通过这次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情况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促进了全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落实,为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下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全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再上新台阶。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5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