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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地震局开展监测环境保护行政检查执法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1297 公文目录:行政处罚-强制决定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地震局开展监测环境保护行政检查执法

2021年4月29日大姚水位观测数据快速下降达0.45cm,为弄清水位快速下降原因,县地震局组成调查组对水位监测环境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发现在距离县地震局观测井50米左右的位置,一农户钻井40米取水,4月28日晚该农户抽水用于自建房屋地基夯实浇水,抽水时长达10多个小时,导致大姚水位观测数据快速下降,在告知该户,并要求停止抽水后,至5月3日大姚水位观测数据恢复正常。

5月6日,县地震局讨论决定对该农户破坏地震监测环境行为进行行政检查执法。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给该农户讲清了破坏地震监测环境需负的法律责任,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该户停止利用钻井采集地下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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