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姚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共办理农业一般程序案件13件,共没收违法所得5207.50元,处罚款 55600.00元,罚没款共计60807.50元。其中,1、未按规定备案经营农作物种子案件1件,处罚款2100.00元;2、经营假农药案件3件,共没收违法所得4380.50元,处罚款24000元,罚没款共计28380.50元;3、经营劣质农药案5件,没收违法所得553.00元,共处罚款14400.00元,罚没款合计14953.00元;4、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产品案件3件,共没收违法所得274.00元,处罚款15100元,罚没款合计,1537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