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372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确保我县2020年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省人民政府于7月16日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阮成发省长在会议上对全省过去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了总结,对下步工作作出了全面具体安排。7月29日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迟中华州长对过去5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了总结,并对下步工作作安排,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7月31日我县召开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州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我县下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整充实了大姚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大姚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二是及时组织召开了大姚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三是向州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创州级及以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楚治州办〔2020〕15号)和《中共大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姚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大治县办〔2020〕8号)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总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7月底已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全面完善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六是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七是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持续打造“一部手机”系列产品,全面推行“刷脸就行”工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入推进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在疫情防控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州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出《大姚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共计663项。其中,县级555项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238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确认61项、行政奖励19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权力67项、公共服务138项;县、乡级政务服务事项39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24项;乡、村级政务服务事项32项

(三)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推动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持续开展。全年共学法6次,县领导带头学法述法,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11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普法效果更加明显的工作目标。先后制定了《大姚县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深化“法律6+N进”活动,为落实“双普法”责任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新途径,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大姚县关于推进实施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方案》。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普法供给体系,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四)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降低决策执行的风险,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废止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年来,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严格按照《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办法》报备4件。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后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或废止,全年经清理我县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6件。三是着力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法律顾问相关制度,实行内聘法律专业从业人员,外聘法律执业资质律师双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专项咨询制度。推进法律顾问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实现其从具体案件的顾问转变为政府决策的顾问。制定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全年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县政府行政诉讼8件、行政复议6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招商引资合同审查等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书40余份。

(五)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州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制定了我县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大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力度。至6月在大姚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340余条。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主体的合法性,及时对全县各类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了公告。三是加强对各执法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监督指导,把好法制审核关,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转化为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加强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持续推进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等领域执法监督和指导,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境提升等领域法律法规的执行。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和新申领执法证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换证,到6月底共清理上报申领执法证人员469人。六是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评查自检自查案卷2321件。一、二、三、四季度州级共抽查评查我县案件35件,通过评查案件合格率为94%,不合格率为6%。

(六)营造公平竞争的涉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条例》《大姚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20条意见》等法律和政策,全面提升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切实加强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审慎把握涉及民营企业的法律及政策依据,建立健全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长效体制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监管,完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推进企业生产管理法治化,为大姚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了很好的氛围。

(七)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高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复议、调解、应诉等工作职责,规范梳理各项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今年来,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已办结2件维持,1件维持,1件责令限期履行。二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以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8件,已开庭审理8件,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均已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完善联调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行政调解2件,人民调解424件,调解成功率96%。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凭自己的主观预判来开展工作,还不习惯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来规范行为、约束权力。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不到位。一些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不重视,没有安排专人来负责此项工作,导致系统录入公示的信息不全,以没有经费为名,没有配齐相关执法设备来开展此项工作。三是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推进还不到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机构已经成立挂牌,但没有和机构相匹配的人员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选择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的现象还存在。四是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亟须加强。法制机构及队伍建设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任务,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有力有序向纵深推进,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我县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省、州、县规划暨实施方案。

目前,大姚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确定的58项主要任务正在全面推进实施,大部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有部分工作要继续抓好落实,一些工作还需常抓不懈,并督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认真总结,创新突破,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纲要》和省、州、县规划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实现政务服务管理“三集中、三到位”,抓好行政审批业务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素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及公共产品。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的改革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继续抓好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对乡镇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后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或废止。

(五)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提升政府和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执法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推进法律双顾问和专项咨询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工作常态化。

(六)加强行政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决定着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要进一步规范公权行为,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整合执法主体,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适时开展关系民生的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改进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定期对县内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确认、组织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规范执法。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姚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沟通交流,推动行政执法与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行政调解规定(试行)》,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衔接,切实增强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八)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政府责任和部门责任,做到依宪治县,依宪执政,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投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表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正面宣传和引导,把法治主题一条街、法治主题公园纳入公共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大姚县司法局                 

2021年2月10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