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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社局日常巡查与网络监督系统相结合加强社保资金监督工作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665 公文目录:保险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社局日常巡查与网络监督系统相结合加强社保资金监督工作

大姚县人社局日常巡查与网络监督系统相结合加强社保资金监督工作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社会保障资金日常巡查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楚人社办〔2016〕24号)要求,大姚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社会保障资金日常巡查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局社会保障资金经办机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及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监督。大姚县人社局严格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规定(暂行)》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大人社通〔2016〕20号),明确了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业务结算流程和财务结算流程并制定巡查检查方案,大姚县基金监督机构每月对经办机构开展分重点巡查检查,每月发出社会保障资金巡查督查报告书6份;巡查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一年多来,始终秉持日常巡查检查监督为辅,提醒更正为主的原则,科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

     根据省厅会议培训要求,及劳社部发〔2005〕13号和云人社发﹝2015﹞320号文件要求,在做好非现场监管工作的同时,将依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的联网运用,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并将成为常态化、日常化工作。培训结束后,大姚县正式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投入使用,通过系统社会保险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及其他数据信息,在业务专网上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了实时监督。通过监管系统共汇总本县工伤、养老、失业、医疗四个险种预警信息993条,按照相关规定整理后上报分管领导审批,随后分发到各相关经办机构,并督促各经办机构限时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上报基金监督股,基金监督工作人员在监管系统上分条处理上报,基金监督股将根据每月监管系统预警信息、反馈核查结果建立预警信息核查档案。(大姚县人社局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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