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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2018年至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090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2018年至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2021年9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楚雄州审计局的统一安排,大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5月7日至7月2日,对大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抽查的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相关责任单位对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按照省州关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安排部署,大姚县结合本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际,印发了《大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大姚县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将重点工作任务、工作内容落实到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

1.大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2018-2020年,大姚县共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46983.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823.4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717.71万元、州级财政资金2397万元、县级财政资金7430.25万元,其他资金24615.56万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实际支出44337.25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垃圾治理4235.07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450.32万元;农村“厕所革命”1485.85万元;村容村貌提升改造37009.41万元;其他支出156.60万元。结存2646.68万元。

2.大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按照《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楚办发〔2018〕24号),经县级责任单位自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村庄规划编制

大姚县委托楚雄州勘测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大姚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0)》,规划总面积4031.23平方公里,含8镇4乡1345个村。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为2018-2020年,远期规划为2021-2030年。按照《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申报2021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的通知》要求,根据各乡镇自荐,对有良好发展前景及需进一步加深规划编制的村庄,上报省级试点村3个(七街社区、团山村委会、杞拉么村委会),州级试点村2个(碧么村委会、龙街社区),县级试点村5个(石羊社区、赵家店社区、桂花社区、昙华社区、三台社区)。目前,此项工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在前期收集资料的阶段。

大姚县重视村庄规划管理,村庄规划控制区内所有建设项目,须严格遵守相关建设程序,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农村建房宅基地审批申请,经村民代表或村小组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目前,大姚县12个乡镇均已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全县129个行政村村委会已配备了土地专管员,实现了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全覆盖。

(2)村容村貌提升

①大姚县2018-2020年建设的旅游特色型村庄为2019年的石羊镇石羊社区宝莲村及2020年的桂花镇桂花社区味尼乍小组、湾碧乡碧拉乍村大羊窝子;美丽宜居型村庄为2018年的金碧镇仓街社区姜沙湾村,2019年的昙华乡昙华社区松子园村、赵家店镇赵家店社区紫丘村,2020年的新街镇团山村委会梅厂村;提升改善型村庄为2018年的三台乡三台社区过拉村,2019年的桂花镇大村村委会塔包谷么村、三岔河镇三岔河社区荃马箐村,2020年的昙华乡海古簸村委会海古簸、新街镇团山村委会上西冲村、湾碧乡茨拉村委会茨拉村,完成了州村容村貌任务目标。

2018年,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村)名单的通知》,将我县金碧镇仓街社区姜沙湾村(美丽宜居型)、桂花镇大村村委会塔包谷么村(自然山水型)列为2018年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两个村庄均已按照五类村庄分类推进考核内容要求开展相应创建工作。

②大姚县完成了50户以上通村(组)道路和村内道路硬化383.6723公里,超额完成了州下达341.267公里的任务。

③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情况:全县12个乡镇,除金碧镇不纳入创建外,其余11个乡镇均已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达100%;并成功创建了石羊镇、昙华乡2个国家卫生乡镇,占18.18%,赵家店、六苴、新街、桂花、三岔河、三台6个乡镇正在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全县共129个行政村(社区),除乡镇政府所在地16个行政村(金碧镇金龙、映塔、北城、李湾、里长堡社区及11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村社区)不纳入创建外,目前已创建省级行政卫生村113个,达100%。

④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按照中央省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2018至2020年我县共实施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431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177户,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608户,投入补助资金15331.31万元,动态调整后的危房改造全部完成。

⑤挂牌保护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情况:2019年6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公布了第五批2666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其中大姚县桂花镇大村村委会塔包谷么村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现已完成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塔包谷么村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1995年石羊镇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首批历史文化名镇,是云南省60个特色旅游小镇之一,目前石羊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已完成总体性规划和修建性详规的编制工作。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①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大姚县共有乡镇生活垃圾热解站5座(六苴镇、桂花镇、铁锁乡、昙华乡、龙街镇),乡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石羊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与三岔河镇共用),乡镇生活垃圾焚烧站2座(三台乡、湾碧乡),新街镇、赵家店镇、金碧镇清运至大姚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处理,大姚县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得到治理。乡镇镇区生活垃圾采取城乡一体化和自建终端处置设施相结合的处置模式,各乡镇共有垃圾清运车24辆。

②贯彻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情况,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完成情况: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90号),将大姚县列为100个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县(市)之一,大姚县已根据省州要求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大姚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将赵家店镇团塘村委会作为2018年先行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末将试点经验推广至全县12个乡镇,并将试点扩大到全县,在各乡镇集镇区所在地行政村均设立试点,在每一个试点分别设立试点工作站。

2020年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做好全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姚县上报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36个(自然村)。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①截至2020年12月,大姚县各乡镇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座(三台乡、三岔河乡、新街镇、昙华乡、龙街镇),ICEAS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石羊镇),A2O生活污水处理站3座(湾碧乡镇区2座、赵家店镇镇区1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72.73%。

大姚县组织各乡镇对全县农村村庄污水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至2020年12月底,系统录入自然村133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2.22%,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自然村564个(其中纳入城镇和乡镇污水管网自然村21个、完成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自然村49 个、污水得到有效管控自然村494个)。大姚县结合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对93个自然村开展重点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三年累计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村建设15个,其中:2018年完成5个,2019年完成5个,2020年完成5个。

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情况:2020年6月1日,大姚县组织12个乡镇分管领导和环保专干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进行培训,对辖区内12个乡镇 129个行政村1336个自然村的农村水体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上报排查情况反映,农村暂未发现黑臭水体。

(5)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2020年大姚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16582座,已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改建任务。截至2020年年末,大姚县共有乡镇镇区公厕31座,其中:2018年完成4座、2019年完成14座,已完成镇区公厕改造任务;旅游公厕已建6座,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全县乡镇镇区公厕覆盖率达100%。共有行政村无害化公厕160座,其中:2019年34座、2020年22座,已全部完成,已实现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有一座无害化卫生公厕的目标。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认为,大姚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通过提升村庄公共环境,推进通村(组)道路和村内道路硬化,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实施乡村绿化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庄创建工作,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整治村庄公共空间,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完善村庄公共照明及电力电信设施建设等工作,提升了村容村貌。通过清理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回收利用体系,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推进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技术支撑,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推动开展村庄水体清理,推进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过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厕所粪污处理,推进了“厕所革命”。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村清洁能深开发利用,推进了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五有”长效机制、“四个统一”模式、环境治理长效付费制度、简化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完善了建设和管护机制。开展乡村规划编制,编制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由于组织领导有力,顺利通过2020年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核,《美丽乡村赵家店 垃圾分类走在前》成为全州汇编的工作典型经验材料。

但通过审计调查,发现存在部分公厕管理不到位、未正常使用,未及时拨付州级配套的户厕改造资金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重视。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公厕建成后管理不到位,未正常使用;

(二)“厕所革命”资金未及时拨付州级配套资金331.6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财政资金投入,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二)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和政策举措,教育引导农村群众逐步转变观念和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树立文明健康新风尚;(三)进一步压实乡镇和各部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完善机制,细化措施,抓常抓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四)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各乡镇按规定用途加快结存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各乡镇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资金建成的设施(设备)管护,县级责任单位要强化考核,确保设备设施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大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下发两个通知,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行政村、自然村公厕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及时更换破损的设施设备,确保农村公厕能正常使用,发挥好效益;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加强与县财政局的沟通协调,于2021年8月13日将州级配套资金331.64万元拨付到各乡镇。审计报告提出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审计提出的建议得到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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