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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02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1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自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2月1日,对大姚县司法局组织实施的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此次审计范围为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和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审核;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费的合规性及真实性审核。本次审计范围内审定完成建设投资437.49万元。

大姚县司法局组织实施的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大姚县司法局的组织实施下,顺利完成了建设工作。审计认为,从提供的审计资料来看,工程决算能按照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5万元。

大姚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送审建设投资439.54万元,审计核减2.05万元,审定建设投资437.4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于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建设工程中,应加强对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按建设工程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

(二)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工程管理中,应当做好工程财务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建设投资的完整性。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大姚县司法局已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进行了执行和整改,对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了采纳,并如期作出了审计执行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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