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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关于三岔河镇扶贫工程 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08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审计局关于三岔河镇扶贫工程 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1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自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29日,对大姚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三岔河镇扶贫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大姚县三岔河镇扶贫工程审计范围:背阴地村委会、新田村委会、荞苴村委会、达么村委会、三岔河社区、白泥田村委会、格谷村委会、直么村委会、他的么村委会9个村委会及官房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和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审核;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费的合规性及真实性审核。财务核算管理情况不在此次审计范围。本次审计范围内审定完成建设投资3066.42万元。

大姚县三岔河镇扶贫工程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三岔河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下,顺利完成了建设工作。从提供的审计资料来看,工程结算能按照国家造价管理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但存在项目立项批复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项目多付工程款;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扶贫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

大姚县三岔河镇部分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实际建设内容与批复建设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二)部分扶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不规范

1.部分扶贫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项目送审资料不完整;

2.部分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中对结算方式相关条款的约定有歧义,对变更产生的工程量和变更金额调整方法以及造价风险无明确约定,存在结算风险;

3.部分扶贫工程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隐蔽记录签证、竣工验收无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方人员签字盖章,无竣工验收意见;

4.变更新增单价无变更申请,新增单价无依据。

(三)部分项目多付工程款

大姚县三岔河镇部分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拨款金额超过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存在多拨付工程款的情况。

(四)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1.19万元

大姚县三岔河镇扶贫工程建设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3117.61万元,审计核减51.19万元,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3066.4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公开招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二)建设单位应遵循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

(三)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中应明确发包范围、包干内容条款,对变更产生工程量、变更金额调整方法、风险条款加以明确,降低结算风险;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按建设工程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

(五)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复批准实施的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建设,若建设过程中确需超额调整概算的,应及时报由原审批部门审批,以确保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六)建设单位在今后建设管理中,应严格项目合同管理,明确项目负责人,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责任监督;

(七)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对项目新增单价应按照询价程序,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材料价格,规避自身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大姚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已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进行了执行和整改,对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了采纳,并如期作出了审计执行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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