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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全县“十三五”以来东西部 扶贫协作帮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23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全县“十三五”以来东西部 扶贫协作帮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大姚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19年2月至4月,对大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扶贫办”)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按照《全省扶贫系统2018年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要求,紧紧围绕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政策、资金和项目,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对全县“十三五”以来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政策执行措施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及帮扶成效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抽审资金量3132.5万元,抽审项目23个,延伸调查7个部门和单位,延伸调查5个乡镇、15个行政村,入户调查162户,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组织机构情况

县扶贫办是县人民政府直属主管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5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8名,核定车辆编制2辆,2018年末实有人员17人,(其中:实有公务员10名,机关工人1名;实有事业人员6名),行政人员超编4名,属机构改革时历史遗留问题。实有车辆2辆。

2.部门预决算情况

大姚县财政局下达县扶贫办2018年度预算总额为438.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305.5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33.13万元。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438.70万元,总支出475.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20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36.73万元。

3.部门业务管理情况

县扶贫办为了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是以县人民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名义,先后制定印发了《大姚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大姚县扶贫融资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二是根据省、州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公告公示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大姚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0号),转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开办〔2018〕17号),先后分类对《大姚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期评估、县级项目库建设、项目批复下达等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监督。

4.“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县扶贫办“三公”经费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13.6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33万元,增长64.2%;“三公”经费2018年共支出20.0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36万元,增长20.1%;增加原因是:2018年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全面冲刺、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迎接上级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工作及对乡镇、村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明显增多,导致县扶贫办2018年三公经费有所增加。会议费2018年共支出14.0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31万元,下降14.1%;培训费2018年共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部门存量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底,按照大姚县财政局规定,县扶贫办无应缴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2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

6.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末,资产总计174.54万元,负债总计4.81万元,净资产总计169.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为136.52万元,均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规定管理和使用。从县扶贫办账面反映,没有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及出租、出借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情况;年度内没有处置过国有资产。

7.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3年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对县扶贫办共审计过3次。具体是: 2013年,州审计局对大姚县2011年至2013年6月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审计;2015年,大姚县审计局对大姚县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2017年2月大姚县审计局对县扶贫办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组对以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县扶贫办对上述审计项目查出问题均已进行整改。

8.政策落实情况

县扶贫办不涉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及项目基本情况

1.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收支情况

大姚县自2017年起开始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2017年至2018年,累计收到上海援滇(支援方)协作帮扶资金共计3762.5万元,其中:直接用于受援地项目资金3762.5万元,计划回拨支援方项目资金0万元。

截至2018年末累计支出协作帮扶资金2825.87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1339.1万元,用于农村建设1336.90万元,用于人才支持5万元,用于社会事业0万元,用于劳务协作138.49万元,用于其他方面6.38万元;回拨支援方资金0万元。

截至2018年末结存协作帮扶资金936.63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部门结存0万元,本级主管部门结存230.63万元,乡镇结存576万元,其他结存130万元。

2.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推进实施情况

2017年至2018年,大姚县计划实施帮扶项目34个。本次审计抽查的23个帮扶项目中,已完工或实施完毕项目11个,在建或正在实施项目6个,尚未建设实施项目6个。

3.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17年至2018年,大姚县积极响应国家东西部扶贫协作号召,紧紧围绕“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持、资金支持、携手奔小康”5项主要任务,主动加强与上海市的对接沟通,拓展协作领域,提高协作水平,携手打造十大重点协作工程,在产业发展、劳务协作、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干部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产业合作方面,“沪企入大姚”“大姚特色产品入沪”工作深入推进,上海紫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等企业落户大姚,大姚广益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产品进入上海销售。劳务协作方面,在上海成立了劳务工作站,通过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培训、考察用工企业、发布用工信息、专场招聘等提高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共培训贫困劳动力1368人,组织劳务输出12批次68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32人。人才帮扶方面,上海市先后派出3位干部到大姚挂职,大姚累计选派35名干部、61名骨干教师、19名医务骨干到上海学习培训、进修。“春雨工程”“芨芨草爱心传递”“爱心助学,圆梦起 航”等文化教育交流活动蓬勃开展。

2017年开展沪滇扶贫协作以来,上海市杨浦区、嘉定区先后到大姚开展党政考察、商务考察、社会帮扶交流25次。编制了《大姚县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规划项目资金9904.47万元。签订了《上海市嘉定区——云南省大姚县“2020——携手奔小康”三年行动协议》。上海市累计投入大姚对口帮扶资金3762.5万元(含劳务协作资金330万元和沪滇工作经费20万元),实施援建项目34个,其中种养殖项目17个,基础设施项目8个、劳务协作项目3个、光伏扶贫项目6个,惠及群众2.5万余人,帮助带动422户1562人贫困户如期脱贫。

4.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我县自2017年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以来,未开展过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的审计。

(三)审计评价

1.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大姚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财务收支清楚,财务管理相对规范。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全面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能够按照县财政下达预算和追加预算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了机构正常运转和业务正常开展。通过审计,从账本上未发现存在违纪违规及损失浪费等问题。

2.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我县自2017年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全国及全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使我县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教育事业、干部人才交流培训、解决贫困群众现实困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大姚经济社会发展、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注入了强劲动力。但通过审计,发现存在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不及时,改变项目计划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

此次审计了大姚县扶贫办2018年度预算资金438.7万元,其他资金804万元,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0万元,其中:违规问题金额0万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0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0万元。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审计发现问题

1.项目进度缓慢,影响帮扶成效及时发挥

经审计组对县扶贫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乡镇管理使用的帮扶资金进行审计,并对实施的项目进行实地抽查,发现存在由于部分项目至审计时未实施,部分项目进度缓慢,致使帮扶资金无法及时拨付536.3万元,影响帮扶成效的及时发挥。

(1)部分项目还未实施,涉及金额375万元;

(2)部分项目还未完工,涉及金额161.3万元;

2.擅自改变帮扶项目计划或实施内容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由于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项目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薄弱,人力、财力有限,无经费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前期规划工作不够扎实,致使后期项目工程量变更调项较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特别是产业扶贫项目规划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规划不够,项目实施中指导不足,致使产业扶贫项目下达后实施进度慢,实施后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

(二)项目监管不到位。由于近年来,各乡镇扶贫项目增多,点多面广,监管力量不足,部分项目监管不到位,致使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帮扶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

(三)存在重建轻管现象。部分乡镇重项目申报、实施,轻项目后续管理。部分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管护机制不健全,管理主体不明确,导致项目效益发挥不充分。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县扶贫办要加大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使用扶贫资金,严禁将扶贫资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及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好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各乡镇要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县扶贫办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上报项目的事前审核,确保上报项目切实可行。

(三)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重点是程序、进度、质量和资金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实施程序规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加强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健全项目后续管护机制,特别是要加强产业项目的后续跟踪问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帮扶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大姚县扶贫办和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乡镇自接到审计报告后,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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