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文件,大姚县户籍在县外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凭工资收入证明原件(需证明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并有稳定收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正常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优先推荐提供本人在大姚县开通的银行卡或者已经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申报外出务工奖补,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标准为: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根据文件规定,“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大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外出务工奖补材料接收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超过此时限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2021年度外出务工奖补政策。
特此公告!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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