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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姚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16011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3日 文  号: 标  题:解读《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姚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云南省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梳理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下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姚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 年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63 号)。

二、主要内容

公布了《大姚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共计663项。其中,县级政务服务事项555项:行政许可238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确认61项、行政奖励19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权力67项、公共服务138项;县、乡级政务服务事项39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24项;县、乡、村级政务服务事项32项(公共服务);乡级政务服务事项2项:行政许可1项、公共服务1项;乡村级政务服务事项5项:行政确认1项、公共服务4项。

 

原文: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姚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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