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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姚县十七届六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366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姚县十七届六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答复

李必兰、殷忠、李培权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一规范县城农贸市场活禽宰杀点的建议》已交由县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建议办理任务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分管领导率队,业务股室参与,针对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严格工作规范、压实办理责任、增强办理实效,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建议办理任务。现将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一、我县城区农贸市场的现状

2020年以前,我县城区有农贸市场两个(即:白塔市场和永盛综合市场)。白塔市场内原有活禽宰杀户2户,永盛综合市场内原有活禽宰杀户10户。自全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来,市场内地下排水不畅,活禽宰杀区不符合“管集市”工作规范和标准,三区未分离,活禽宰杀区“脏乱差”,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都无法完成整改。为进一步巩固大姚县疫情防控成果,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防止疫情反弹、蔓延,确保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达标,在借鉴省内相关县市农贸市场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经县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后,从2020年12月1日起在县城区2个农贸市场内禁止了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

二、规划设置活禽宰杀点的情况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管集市”工作要求,按照“新建一批、提升改造一批、巩固规范一批、淘汰取缔一批”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市场统一规划的活禽宰杀点进行调研、了解,并组织市场开办方到州内农贸市场进行了考察借鉴,对规范市场分区设置进行研究讨论,对硬件达不到要求的市场,督促市场开办方进行提升改造,对新建的金碧家园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永盛农贸市场、巩固规范的白塔市场进行重新规划,按照活禽宰杀“展示区”“宰杀区”“销售区”三区隔离的要求,计划在新建的金碧家园农贸市场内规划10户左右的活禽宰杀经营区,在永盛农贸市场内规划10户左右的活禽宰杀经营区,在白塔市场内规划2户活禽宰杀经营区,目前,几个市场都正在抓紧施工中,估计到7月底前我县各农贸市场的活禽宰杀点就可以投入使用。

三、下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职权对活禽经营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履行国家关于禽类和禽类产品经营管理各项规定,指导、监督市场主办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自律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市场规范管理是文明城市创建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应尽的责任,非常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对市场监管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并予以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建议。顺祝各位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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