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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232 公文目录:保障性住房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533401000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综合管理。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及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审核、复核、建档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租赁、销售、回购、储备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租赁档案管理及统计工作。多渠道筹集县保障性住房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资金。集中管理县级财政用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资金。实施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各种专项资金。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融资目标顺利完成。在财预〔87〕号和财预〔50〕号文的影响下,共完成融资项目3个,融资15619万元,其中:向楚交投公司借款1000万元用于楚姚路征地拆迁项目;向县人民医院融资借款5000万元;完成县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定向融资12619万元。累计偿还融资到期本金4374万元、累计支付融资利息及手续费11892.63万元。

2.公租房管理再上台阶。一是已完成县城建设的406套公共租赁住房调整为棚户区改造、扶贫搬迁等重大项目的安置用房工作。二是做好分配入住工作,1-9月,共分配入住公租房330户,其中:棚改拆迁安置30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200户,招商引资4户,进城务工贫困户和贫困户子女就学安置72户,企业住房困难职工24户。三是加快资产盘活步伐,1-9月,受理先租后售29户,出售16套,回收资金164.3万元。四是完成第一批拟出售的38间商铺的测绘、不动产权证办理和评估工作,计划11月公开拍卖。五是签约大姚嘉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县城政府自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基础设施。完成金麓苑小区858户住户的电力改造、消防设施新建及提升改造工程、值班室建设、亮化绿化工程和监控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不稳定边坡防治等工程,完成投资2200万元。六是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州审计局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审计组对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审计中未发现需整改问题。

3.公租房安置点作用凸显。一是组成工作组历时2个月对县城保障房3617户住户进行全面资格复审,对不符合入住条件的256户逐户进行拉网式清退,确保200户512名搬迁群众“有房住”。二是围绕“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将思想觉悟高、有一定号召力的贫困群众优先推荐公益性岗位和省内外企业就业,带动其他贫困群众积极配合劳动力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已实现就业195人。三是让教育成为最本质的精准扶贫措施,成为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实现稳得住能致富的力量源泉。公租房安置点适龄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共51人实现转学入城就读41人。四是通过采取搬迁就业并取得实际成效的群众为其他搬迁群众“现身说法”,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五是发挥群众代表的积极作用,帮助贫困群众分忧解难。六是联系县人民医院为搬迁群众106人免费体检;在安置点开展左脚舞、优秀影片放映等文体活动,加强思想引导,宣讲惠民政策,倡导良好民风民俗、社会正能量。七是同涉及的9个乡镇签订了《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公租房购租合同》,共回购公租房9471.34平方米,租赁764.36平方米,上缴回购款1331.2万元。

4.脱贫攻坚稳步推进。一是及时学习传达各级会议精神。2018年脱贫摘帽业务培训视频会后,我单位迅速传达会议精神,明确由分管领导具体组织落实好脱贫摘帽自检自查、补齐脱贫短板工作。要求干部职工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强化担当上用实功,在作风改进上见实效,为脱贫攻坚大局贡献力量。二是迅速行动落实。由班子成员带队到扶贫挂包点六苴社区开展工作,围绕脱贫目标,进行入户排查,按照脱贫标准,逐户核实,对已脱贫的25户贫困户确保不返贫,对2018年计划脱贫的余文忠1户,细化帮扶对策,积极协调采用低保政策兜底突破,确保按计划脱贫。三是认真落实“七步工作法”,提高脱贫政策知晓率和认知度,在电话抽查中,我单位共抽查干部职工5人,知晓率均在8分以上。四是对“三卡”进行完善并“上墙”,做到了内容与全国扶贫大数据平台的内容一致。五是加快扶贫融资资金支付进度,截止三季度共支付楚雄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20914.27万元,覆盖全县25个贫困行政村村组道路、安全饮水、农村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是在“10·17”扶贫日活动期问组织开展“互联网+”社会扶贫推介对接活动,干部职工积极发动身边的爱心人士、爱心企业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献爱心,截至10月20日,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献爱心20余次,捐款1000余元,全面掀起对接帮扶高潮,提高需求对接成功率助力我县脱贫攻坚。在献爱心活动中,单位集体捐款5000元,干部职工个人捐款37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报表属于县级单户录入表,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与大姚县开发投资公司合署办公,人事部门核定我中心事业编制12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1人,其中属于专业技术人员9人,事业工人1人,公务员1人。我中心和2017年相比在职职工数增加2人,即招考录用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财政补助收入为7614631.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4631.8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度财政收入3526841.41元增加115.9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资、职级晋升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建设比上年度增加, 项目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支出为7604045.67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198.09元,占总支出的18.97%。项目支出6161847.58元,占总支出的81.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度支出3,609,261.03元增加3994784.642元,比上年增加110.6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资、职级晋升调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建设比上年度增加, 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442198.0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83.2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939.89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90975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7%;商品与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6161847.58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181633.72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0213.86元;住房保障支出800000元。用于商品与服务支出占项目支出的2.75%,工资福利支出占项目支出的0.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项目支出的0%,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占项目支出的0%,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占项目支出的12.98%,资本性支出上项目支出的84.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4045.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2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993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 城乡社区(类)支出318163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7%。用于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补偿支出。

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137118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8%。用于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57985.63元,完成预算的96.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4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985.63元,完成预算的97.58%;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00元,完成预算的94.4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和坚持厉行节约。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7985.6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985.63元;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7985.63元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98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0.68%;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9.32%。 

1.公务接待:2018年单位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0元,2018年、2017年都不存在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2018年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40985.63元,比上年10100元增加30885.63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相比2017年度大幅增加。

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985.63元。其中:车辆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985.63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25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5592.68元、水费811.5元、电费286.73元、劳务费6423.46元、工会费632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85.63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38000元减少1475元,减3.8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按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3263226.7元,比上年1215119.71元增加2048106.99 元,增加168.55%。其中:流动资产3098753.09元,比上年1064476.10元增加2034276.99元,增加191.11%;固定资产164473.61元,比上年150643.61元增加13830元,增加9.18%。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63226.7 

3098753.09 

164473.61 

55483.61

 

 

1089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属于政府统一采购范围的物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采购审批手续,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卡片)帐,定期与保管使用人清查核对,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533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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