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 年 8 月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 8 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口罩佩戴情况纳入单位规章和质量管理
体系,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疫措施的落实,指导行业特别是一线职业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疫苗接种、消毒等防护要求。
三、各乡镇指挥部要加强对指南和指引的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不同场所不同人群的防护措施,提高群众防护意识,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 1:《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 年 8 月版)的通知》
附件 2:《关于印发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 8 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1 号)
大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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