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安全、畅通、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大姚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大姚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汪 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杨光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县信访局局长
薛 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电视台台长
薛 亚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琪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红亮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仓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华 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席仕顺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赵 海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赵群刚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思付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 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善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普重丽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贵家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郭艳玲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杞云凡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宗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彭阳武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罗 萍 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鸿冥 县气象局副局长
王庭康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仁波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余宏军 楚雄公路局大姚公路分局局长
龚志怀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高 海 大姚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教导员
果向阳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
高志红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西管理处楚雄分处处长
罗泽伟 楚交集团大姚分公司经理
邹顺兰 县鸿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含主持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华磊兼任,副主任由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庭康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综合研判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研究出台全县有关措施和长效机制;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参与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追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研判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责任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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