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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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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2022年蚕桑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0412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7日 文  号:大政通〔2022〕15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2022年蚕桑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1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2022年蚕桑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大姚县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2022年蚕桑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升我县蚕桑产业现代化水平,助推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县蚕桑产业发展现状,提出大姚县2022年蚕桑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市场主导、农民自愿、产业提升、效益提高”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科技兴桑为抓手,以紧密利益联结为依托,围绕“稳面积、扩养殖、强科技、育主体、建机制、提质效、促发展”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全县蚕桑产业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发展水平,推动我县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优质蚕桑基地和精品茧丝绸纺织业基地建设步伐,努力实现蚕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原则,鼓励蚕农主动新植、更新桑园,扩大桑园面积,提升桑园质量。2022年,全县计划新植桑园260亩,新建绿色高产优质高效示范基地500亩;饲养蚕种66000张,生产鲜茧2750吨,产值达1.65亿元以上。通过招商引资,整合资源,有序恢复县内茧丝生产,稳定蚕茧市场,坚定蚕农信心。走集“种、养、加”“农、工、贸”“产、供、销”等为一体的产业化发展路子,实现蚕农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产业调查,强化宣传引导。各涉桑乡镇要认真摸清辖区桑园面积、桑园分布、养蚕数量、蚕室蚕具、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建立完善蚕桑产业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推动蚕桑产业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要运用以会代训、实作实训等方式对村组干部、蚕桑辅导员、驻村工作队员、蚕桑专业合作社骨干成员等开展涉桑政策、业务培训,并通过他们向广大蚕农宣传讲解蚕桑产业发展的优势和比较效益,宣传蚕桑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蚕农持续增加对管桑养蚕环节的投入,不断增强蚕农的发展信心,巩固好全县的蚕桑产业,为群众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坚强的后盾,有力的支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涉桑乡镇)

(二)科学精细管理,实现提质增效。要突出科技引领,彰显规模效益。一是要认真抓好桑园管理“四项”关键措施(杜绝桑园冬春套种豌豆、小麦,夏秋套种高秆及爬藤作物;及时按节令翻挖桑园、进行春封梢、夏伐条;科学管好桑园水肥,确保100%重施夏肥,追施秋肥;及时进行桑园病虫害防治,确保无大面积桑园发病)和养蚕“三项”核心技术(100%小蚕共育、100%统一消毒、100%纸板方格簇上簇)的推广落实,普及“两夜纸包”收蚁,水源条件较好的老桑园开展春季摘芯增产、新桑园开展摘芯增条技术。依托蚕桑产业体系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桑树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大统防统治力度,减少病虫危害,提高桑叶产量质量。二是要本着有利于桑园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有利于原料供应和蚕茧交售的原则,引导蚕农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解决部分桑园撂荒问题,充分发挥好现有桑园应有的效益。三是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蚕农扩大养蚕规模,牵头领办蚕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实体,动员有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土专家”“养蚕能手”流转闲置桑园、扩大桑园规模,增加养种数量,吸纳脱贫户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建立“结对互助”机制,大户帮弱户,充分调动蚕农栽桑养蚕积极性,实现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涉桑乡镇)

(三)突出科技服务,促进良性发展。不断加强县乡村“三级”蚕桑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建设,突出抓好技术指导、培训及科技服务。一是配强技术人员队伍。明确重点乡镇蚕桑专职技术人员(金碧镇、石羊镇、新街镇不少于2名蚕桑专职科技人员,龙街镇、赵家店镇各不少于1名蚕桑专职科技人员),为蚕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技术指导服务。二是积极组织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蚕农栽桑养蚕技术水平。县级蚕桑科技人员分片培训乡镇蚕桑技术人员,联系蚕桑重点村组;乡镇蚕桑技术人员负责培训村级辅导员、村组干部和养蚕专业大户、共育户;村级辅导员负责点对点指导、培训蚕农,一级培训一级,一级帮带一级,做到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全覆盖。三是改造提升老桑园。积极探索桑园节水灌溉技术,切实解决数量型发展、粗放式管理难题,推动蚕桑产业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四是推广实用技术。继续推广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蚕台育、固定蚕台育、五龄地蚕育、斜面条桑育、纸格方格簇上簇等实用技术。五是提高蚕桑综合效益。加强桑蚕品种、蚕桑病虫害绿色防控、蚕桑附产物综合开发利用和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引进、示范,进一步提高蚕桑综合效益。六是办好示范样板。各涉桑乡镇要打造一片50亩以上高产示范桑园样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县蚕桑产业科技水平提升、蚕桑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提供示范和参照。(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涉桑乡镇)

(四)优化生产方式,推动转型升级。鼓励通过整合资源、招商引资等方式大力培植蚕桑专业合作社、小蚕商品共育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农户经营由家庭副业向主业转变。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有效促进蚕桑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发展,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着力打造蚕桑产业发展重点村、专业村,让蚕桑产业成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新亮点。积极争取和落实扶持政策,进一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蚕种订供、蚕茧交售等环节的扶持力度,助推蚕桑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乡村振兴局、涉桑乡镇)

(五)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利益联结。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发展蚕桑产业。支持蚕桑专业合作社、村(社区)与县内蚕桑龙头企业合作发展,互利共赢,在蚕种发放、蚕茧收购等方面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对蚕桑专业合作社或村(社区)与县内蚕桑龙头企业达成并签订蚕种发放、蚕茧收购合作服务协议且作用发挥好的,给予政策扶持。一是对蚕种发放进行扶持。由蚕桑专业合作社或村(社区)统一组织订购发放的蚕种,县财政给予蚕农25元/张的资金扶持,蚕种实际订购数量由供种蚕桑龙头企业、各涉桑乡镇、蚕桑专业合作社或村(社区)及蚕农四方认可;二是对蚕茧收购进行扶持。由蚕桑专业合作社或村(社区)统一组织交售的鲜茧,县财政给予蚕农1元/公斤的资金扶持。蚕茧收购补助依据为蚕桑专业合作社或村(社区)组织交售蚕茧时收购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其它规范票据。财政扶持资金下拨到乡镇财政,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蚕桑专业合作社或村(社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兑付,补助资金实行一季一补。通过政策扶持,不断紧密蚕桑龙头企业、蚕桑专业合作社、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联结,助推全县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涉桑乡镇)

(六)突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落实《蚕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68号令)及蚕茧经营相关政策法规,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蚕种、扰乱蚕茧收购秩序等行为。各涉桑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桑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辖区蚕农和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要增强蚕农质量意识,引导蚕农从正规渠道订购蚕种,杜绝交售毛脚茧、未化蛹茧等低品质蚕茧,进一步规范蚕茧收购行为,坚持优茧优价收购,杜绝蚕茧收购“打白条”,切实维护蚕农利益,杜绝收购毛脚茧、未化蛹茧等质量不达标的蚕茧。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非法经营蚕种行为,规范蚕种生产经营秩序,确保蚕种生产安全,严防不合格蚕种流入辖区,降低蚕桑产业发展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涉桑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县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现农民增收、农业经济增长的现实选择。各涉桑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从培育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的高度,提高站位,切实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2022年蚕桑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各涉桑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形成齐抓蚕桑产业发展合力。县农业农村局要持续抓好栽桑养蚕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建好示范样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严格蚕种管理,确保蚕种质量。县投资促进局要加大对引入蚕桑产业龙头企业的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县税务局要加强对蚕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蚕茧收购、销售、加工等的税收征管工作,确保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纳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蚕种、蚕茧经营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县公安局要依法对桑蚕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宣传、发改、工信、财政、水务、环保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共同发力促进全县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调度,严格考核。蚕桑产业是桑区群众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也是全县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关乎年度“稳增长”目标的实现。县蚕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紧盯桑园管理、蚕种订供、蚕茧收购、科技推广、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以召开会议、实地检查、随机调研等方式,对各涉桑乡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倒逼问题解决、工作落实。2022年蚕桑生产工作将纳入年度乡村振兴、“绿色食品牌”打造和大比拼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以严实的考核促进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1.大姚县2022年蚕桑生产任务分解表

2.大姚县2022年蚕桑生产技术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名单

3.大姚县2022年订种计划及补助资金测算表

附件1

大姚县2022年蚕桑生产任务分解表

单位:张、吨

乡镇

乡镇

项目

养种数量

鲜茧产量

备注

金碧镇

28200

1170

石羊镇

27800

1160

新街镇

8550

360

赵家店镇

1000

40

龙街镇

450

20

合计

66000

2750

附件2

大姚县2022年蚕桑生产技术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名单

乡镇

人员

挂包领导

蚕桑生产技术服务团队成员

备注

县级

乡镇

负责人

成员

负责人

成员

金碧镇

李红亮

李燕

杨建平

梁 生

马 壮 王家云

石羊镇

王家艳

杨发忠

陈登贵

梁天新

王银忠陈晓莹

新街镇

起世荣

吴光周

孙茜

王平

王 平

曹光华

赵家店镇

毕以辉

陈登贵

陈登贵

赵琼

曾子炎

龙街镇

薛栋国

陈登贵

陈登贵

徐春发

徐春发

备注:村级蚕桑辅导员参与辖区内蚕桑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附件3

大姚县2022年订种计划及补助资金测算表

单位:张、万元、吨

乡镇

内容

订种

数量

扶持

资金

收茧数量

扶持

资金

资金

合计

备注

金碧镇

21000

52.5

672

67.2

119.7

石羊镇

20000

50

640

64

114

新街镇

5600

14

179.2

17.92

31.92

赵家店镇

1000

2.5

32

3.2

5.7

龙街镇

400

1

12.8

1.28

2.28

合计

48000

120

1536

153.6

273.6

注:由蚕桑专业合作社或村(社区)统一组织订购发放的蚕种,给予蚕农25元/张的资金扶持;由蚕桑专业合作社或村(社区)统一组织交售给蚕桑龙头企业的蚕茧,给予蚕农1元/公斤的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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