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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姚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0907032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4日 文  号: 标  题:解读《大姚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我县编制了《大姚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为方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贯彻实施《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一)背景:“十三五”时期,在全球气候异常多变的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各类自然灾害易发高发,洪涝、泥石流、山洪、滑坡、干旱、低温、冰雪、崩塌等灾害风险增加。灾害风险的系统性、复杂性持续加剧,对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加之大姚县地处印度洋板块和欧亚板块碰撞地带,新构造与现代构造运动强烈,导致地震灾害较为频繁。这种极其复杂的地形、气候特征和特殊的地质构造,使大姚县成为一个典型的多灾县份,素有“无灾不成年、无大灾不成年”的说法,是云南省有名的重灾县。“十三五”期间,大姚县防灾减灾形势较为严峻,地震、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为贯彻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着眼大姚县实际,以提升应急能力为核心,着力找差距、补短板,强能力、促提升,推进依法应急、科学应急、精准应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依据:根据《楚雄州“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大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大姚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谋划我县“十四五”期间防灾减灾抗灾工作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方针。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大姚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规划》。

三、规划的总体框架

规划共分为五章十四节。

第一章:基础与形式(共三节)。分析了“十三五”期间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一是取得的成就为灾害损失有所下降、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不断健全,部门职能作用有效发挥、防灾减灾救灾法规规章政策不断完善、依法应对灾害观念明显增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灾害防御功能得到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及时高效,灾害处置能力明显提升、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逐渐提高、信息化支撑与宣传教育效果更加明显;二是存在的问题为抵御灾害基础依然薄弱、统筹整合能力亟待加强、科技支撑比较薄弱、防灾减灾意识仍需增强;三是面临形势为自然灾害风险加大、开发导致灾害风险加大、经济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救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第二章: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三个小节)

第三章:主要任务(共八节)分别是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加强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加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第四章:重大工程建设。一是加强综合减灾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工程;二是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三是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与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四是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五是农村住房保险工程;六是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程。

第五章: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做好规划衔接;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四是强化跟踪评估,严格监督检查。

四、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初步建成大姚县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到2025年,大姚县城市初步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8%以内,年均十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3.0以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下降30%以上。

(二)规划主要任务

《规划》的主要内容共八节17条,分别是:

1.完善防灾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体系。坚持法治思维,贯彻落实防灾减灾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优化各级各部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科学性、实效性。

2.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县乡事权划分,各级党委和政府分级负责,强化就近指挥协调,切实发挥救灾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建立综合减灾体制,健全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部门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加强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建立畅通的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渠道。

3.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和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和自然灾害监测网络,提高综合防灾减灾信息集成、互联互通与智能处理水平,完善自然灾害灾情上报与统计核查系统,增加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信息服务能力,推进“数字减灾”建设。

4.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持续做好常态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业务,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5.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救灾工作特点,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

6.加强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设与省、州接轨的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指挥系统,建成以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为支撑,辐射全县所有乡镇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

7.加强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强化落实“省级统筹、州市负责、县抓落实”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恢复重建评估制度和重大项目听证制度,科学的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督导评估制度。

8.加强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地质灾害、干旱洪涝、气象灾害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

9.提高城乡建筑和公共设施抗灾能力。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提高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

10.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实施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县乡公路隐患整治为重点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保障工程和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11.加强乡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发挥乡镇基层组织自救互救、灾害群测群防、灾情信息统计与报送、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2.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乡镇和示范社区。建设和完善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居民能就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的避难场所。

1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搭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协调服务和信息导向平台。

14.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灾害金融支持体系,强化农房灾害及农业种植保险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宽农房灾害保险、农业保险覆盖面,完善全县灾害保险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灾害风险管理的经济保障作用。

15.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每个学期各类中小学应该安排至少2课时的教育和应急演练课,防灾减灾知识在中小学生及公众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16.开发多样化宣传产品。开发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等宣传教育产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

17.打造各类宣传平台。继续在全县范围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学校、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五、规划重点项目

《规划》主要编制了六项重点项目,分别为:

(一)加强综合减灾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应急指挥平台,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完善应急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实现县与州,州与省应急指挥平台以及其他相关应急指挥平台的互通互联,提升防灾减灾信息共享能力。

(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加强统筹规划,注重资源整合,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加快县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提高救灾储备能力;加强对基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指导,形成覆盖全县科学完备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对救灾物资的管理,合理确定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建议品种和数量,全面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拓宽救灾物资储备方式,通过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形式,构建多元、完整的救灾物资储备方式。

(三)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与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继续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高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评价水平;开展社区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加强应急避灾自救互救演练,按标准配备必要的救助物资和救助装备。推动开展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人口分布、城市布局、区域特点和灾害特征,建设若干能够覆盖一定范围,具备应急避险、应急指挥和救援功能的大型综合应急避难场所。结合人口和灾害隐患点分布,新建或改扩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实现对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管理与评价,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避险救援、宣传教育和引导服务。

(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将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和大中小学生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推动试点新建或改扩建 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依托“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打造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注重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五)农村住房保险工程。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房保险政策;鼓励各级政府、企业、个人通过购买保险分散风险,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优势,逐步提高自然灾害保险赔偿标准;将保险业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防灾防损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多部门防灾防损协作机制;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探索研究巨灾保险制度和再保险制度,共同建立大灾风险档案,不断提高大灾风险管理水平。

(六)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程。积极推行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的灾害信息员职业队伍体系,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任务,落实灾害信息员AB角制度,确保县、乡、村都有2名灾害信息员。

六、创新举措

《规划》可用“全”和“新”二字概括。“全”是指该《规划》全面谋划了我县“十四五”期间防灾减灾抗灾工作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充分分析我县防灾减灾现状与形势,从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工程建设等多方面全面规划。“新”是指该《规划》在新理念的指导下,对我县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

七、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县防灾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抓好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强化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完成好,主要任务落实好,重大项目实施好。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做好规划衔接。本规划由县防灾减灾委员会统筹协调,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有关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要与本规划相协调,提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并认真抓好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发挥好政府资金和市场资金的作用。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灾减灾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保障能力,完善防灾减灾经费分担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健全救灾补助项目,规范补助标准。

四是强化跟踪评估,严格监督检查。县防灾减灾委员会要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县防灾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切实提高规划实施成效。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编写规划实施中期和期末进展情况报告,为政府防灾减灾工作决策做好服务。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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