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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dyx006-/2022-1018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公安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公安局承担着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任务。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决策。

(3)组织实施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4)组织实施并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治安防范。

(5)组织实施户政、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公安消防工作,对消防大队、武警内卫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7)组织实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8)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涉网案件的侦破工作。

(9)组织实施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11)组织实施禁毒和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组织实施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处置工作,承担县防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信息、通信、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时间;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执法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警卫任务

(15)组织实施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干部人事工作;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公安审计工作。

(16)组织实施公安档案管理工作。

(17)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1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大姚县公安局在楚雄州公安局的业务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建为引领,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高标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警得到了一次全方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大体检,全县公安机关政治生态更加良好,全警作风更加向好,干事创业更加提振,圆满完成庆祝建党100周年大庆和COP15大会第一阶段安保维稳任务,为全县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1.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高质量发展思想根基。一是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出台了《大姚县关于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任务清单》,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局党委组织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9次,党委会议18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实现“三安”目标。以安全稳定为第一要务,着力在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上下功夫,全县未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点人员均稳控在当地,未发生越级进京上访,全县社会政治安全稳定。三是以“三大导向”为基本导向。全县公安机关以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固本为导向,不断提升驾驭新时代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领导和推动公安工作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水平。四是大力弘扬“三牛”精神。全警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全体党员民警发扬“三牛”精神,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涌现了王斌、王岚英模个人,大力发扬奋斗精神,克服困难按时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任务,体现了公安担当。五是着力构建“三不”体系。深入推进3456610楚雄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行动,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健全完善队伍政治生态制度,大力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达到纯洁队伍的目的,全面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铜墙铁壁。

2.全力抓牢“六大主业”,确保全县政治社会治安安全稳定。

3.做实“五大支撑”,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聚焦“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模式,全力打造“大姚样本”。深化警务机制改革,牵头完成了接处警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任务,修改完善了《大姚县公安局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制定了县城区快速出警处置机制,整治了有警不接、指令不畅、出警不及时的问题,不断推动基层警务实现新跨越。二是聚焦智慧警务建设。以智慧“公安大脑”建设为先导,整合网安、警务支援中心警力和技术,为全局提供信息化破案支撑和保障。深化智慧公安信息化建设,建成了140路视频结构化摄像机,人脸识别等智能化设备增长近2倍,为数据采集提供了基础。积极争取投资900元,牵头完成了智慧交通建设工作,极大提升和改善县城的交通秩序。三是聚焦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引领,打造了“枫桥式李湾社区警务室”,以创新网格化治理为基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获得州级“平安法治社区”称号。四是聚焦法治公安建设。全面推动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应用,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共投资260元,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智慧新法制”提供保障和支撑。五是聚焦基层基础建设。在县城区工业大道延长线划拨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用地50亩,目前已完成土地测绘,正在形成可研报告,下步报州发改局进行评审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包括:大姚县公安局本级(包括大姚县看守所)。

县公安局现有内设机构25个:包括: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纪委、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11个队室(中心)以及金碧、仓街、七街、石羊、六苴、龙街、新街、赵家店、昙华、三台、三岔河、桂花、湾碧、铁锁14个派出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9人。其中:行政编制19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无数据。

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6348478.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17032.61元,占总收入的9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14元,占总收入的0.5%。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929666.21元,增长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25015.54元,增长3.65%,其他收入减少395349.33元,减少5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民警、职工工资薪金增资,二是2021年度发放民警、职工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金及2020年月考核绩效奖励金,三是上级公安机关补助减少导致本年其他收入较上年末减少。

1.2021年较2020年收入变化表如下:

年度

2021年

2020年

变化情况

变化幅度

财政拨款收入(元)

66017032.61

63692017.07

2325015.54

3.65%

经营收入

0

0

0

0

其他收入(元)

331446.26

726795.59

395349.33

-54.5%

合计

66348478.87

64418812.66

1929666.21

3%

2.2021年收入占比分布表如下:

收入年度

2021年

占总收入比例

财政拨款收入(元)

66017032.61

99.5%

经营收入

0

0

其他收入(元)

331446.26

0.5%

合计

66348478.87

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7958459.05元。其中:基本支出59583136.89元,占总支出的87.68%;项目支出8375322.16元,占总支出的12.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412859.35元,增加3.68%,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支出增加2512466.68元,增幅4.4%,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民警、职工工资薪金增资,二是2021年度发放民警、职工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金及2020年月考核绩效奖励金,三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减少99607.33元,减少1.18%。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减少。

1.2021年支出较2020年增减变化情况表:

年度

2021年

2020年

变化情况

变化幅度

基本支出

59583136.89

57070670.21

2512466.68

4.4%

项目支出

8375322.16

8474929.49

-99607.33

1.18%

经营支出

0

0

合计

67958459.05

65545599.70

2412859.35

3.68%

2.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各项支出占比情况表:

年度

2021年

占总支出比例

基本支出

59583136.89

87.68%

项目支出

8375322.16

12.32%

经营支出

0

%

合计

67958459.05

1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机关、看守所及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583136.8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12466.68元,增幅4.4%,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民警、职工工资薪金增资;二是2021年度发放民警、职工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金及2020年月考核绩效奖励金;三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713789.51元,占基本支出的93.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27347.38元,占基本支出的6.42%;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42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7%。

大姚县公安局2021基本支出占比情况表

项目

基本支出

占比

工资福利支出

33,405,243.41

56.06%

商品和服务支出

3,827,347.38

6.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660,169.19

21.25%

资本性支出

42,000.00

0.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00,435.67

7.8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41,677.24

4.43%

住房公积金

2,306,264.00

3.87%

合计

59,583,136.89

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公安局机关、看守所及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75322.16元。占支出总额的12.32%,比2020年同期8474929.49元减少99607.33元,减少1.18%。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7984.71元,占支出总额的5.11%;信息化建设1518531.62元,占支出总额的18.13%;执法办案5894759.45元,占支出总额的70.38%;特别业务534046.38元,占支出总额的6.38%。经费中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支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减少。

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全力维护政治安全。扎实开展邪教专案攻坚和“威楚.净源”专项行动,“1.20”专案捣毁“全能神”邪教窝点8个,抓获16人,其中13人为邪教骨干头目,缴获大批邪教“反宣品”。

二是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全县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37件,破265件,破案上升17.78%,打击犯罪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加大治安案件查处。受理治安案件646件,查处517件,查处率为80%,处罚377人,社会面治安稳控形势明显好转。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2件,同比多破34件,上升1.8倍,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0名,同比多抓6人,上升2倍,劝阻止付账户1055个,止付资金2469.77元,冻结账户196个,冻结资金263.04元,返还被害人资金6.2元。

五是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以“减量控大”为抓手,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创“全国文明城市行动”,强化城区交通管控,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34655件,形成了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六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工作。坚持启动最高等级每日研判会商制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管控涉稳重点人员49名,重性精神病人12人,涉法涉诉9人,未发生超级上访;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实现了安全稳定的目标。

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项目支出情况表

项目

项目支出

占比

工资福利支出

0

0%

商品和服务支出

5175005.78

61.7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3720.00

0.64%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资本性支出

3146596.38

37.57%

合计

8375322.16

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85525.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对比增加2957350.32元,增长4.5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民警、职工工资薪金增资;二是2021年度发放民警、职工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金及2020年月考核绩效奖励金;三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9514134.45元,占总支出的87.8%;项目支出8271390.81元,占总支出的1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813714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7%。主要用于办公、水电、维修、工会等行政运行支出49865757.54元;公安民警、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劳务费和打击涉烟犯罪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4053.36元;信息化建设1518531.62元,执法办案5894759.45元;特别业务534046.38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70043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46290.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096698.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缴费457446.85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64167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0906.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80770.4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3062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2306264.00元。

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项 目

公共安全支出

离退休经费

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

住房公积金

卫生健康支出

合 计

经常性经费

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

大姚县公安局

49865757.54

8271390.81

1146290.70

3096698.12

457446.85

2306264.00

1760906.84

880770.40

67785525.26

占总支出比率

73.56%

12.2%

1.69%

4.57%

0.67%

3.4%

2.6%

1.3%

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97660.00元,支出决算为1666885.91元,完成预算的9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51859.91元,完成预算的9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26.00元,完成预算的6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 年大姚县公安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4986.99元,增长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6735.99元,增长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9元,下降10.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更新购置警务用车2辆;二是重大活动、节假日安保、案件办理、公安专项工作业务增大,公务用车使用频繁;三是公务用车老化、运维频繁,费用增加;四是报销2020年部分未支付车辆消耗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6885.91元,占99.1%;公务接待费支出15026.00元,占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1859.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92660.00元,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2021年度县公安局原使用的2辆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损坏严重,无法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求,已达报废条件,均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进行报废更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9199.9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保障29辆公务用车以及特警大队4辆巡逻车、40辆巡逻摩托车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2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姚县公安局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工作以及省、州及外县(市)公安机关协助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5574.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014.4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员减少工会经费缴费、公务车交通费减少,看守所水网改造在押人员用水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21月31日,大姚县公安局资产总额60470411.03元,其中,流动资产4655182.51元,固定资产(净值)51858732.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4000.00元,无形资产(净值)1707304.59元,其他资产2165191.5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19091.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00663.91元。处置土地14007平方米、房屋建筑物5710平方米,账面原值2137664.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08453.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84960.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6432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470411.03

4655182.51

51858732.42

43460651.94

1435319.63

1561388.03

5401372.82

84000.00

1707304.59

2165191.5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197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1,97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1,97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1201111


附件:大姚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14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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