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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07-/2023-0313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0000

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姚县民政局是大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工作职责是: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行业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2是拟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3是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4是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5是负责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6是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辖区内的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登记工作。;7是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筹集使用与管理;8是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9是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救助。10是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养老服务股5个行政股室;大姚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大姚县救助管理站(大姚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姚县福利院(大姚县儿童福利院)、大姚县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中心、大姚县中心敬老院、大姚县殡葬管理所(大姚县殡仪馆)6个事业股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2023年进一步深化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机制,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把“人找政策”转向到“政策找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聚焦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特殊困难家庭,持续对全县困难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水平,系统全面推进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年内纳入城乡低保对象1.4万人以上,发放城乡低保金5000万元,纳入特困人员救助1200人以上,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1500万元,开展临时救助3000人次以上,发放临时救助金300万元。

(二)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2023年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创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形式,实施农村留守、空巢老人走访关爱制度,以社区、村委会为单位,积极倡导为老志愿者包括民政、卫健等服务人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本辖区内的空巢留守、高龄、困难、残疾等老人开展多形式的为老服务,积极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服务队伍,推行定点服务与挂钩结对服务等各种形式的为老服务。积极发挥“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生活照料”网络的平台覆盖和功能建设,申报实施大姚县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大姚县中心敬老院)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整合全县养老服务资源,发挥综合调度康养服务队伍,全覆盖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分步实施、优化区域性养老资源。积极争取大姚县中心敬老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扩建项目,争取实施新街、桂花2个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争取建设金碧镇李湾、黄海屯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争取实施100户适老化改造工程,扎实推进三岔河敬老院综合楼新建项目,确保2023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撤并小、弱、散、差养老机构,营造优质和谐养老生活环境。

(三)抓实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各领域重点工作落实,着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执行力。加强社会事务基本服务供给,持续聚焦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和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管、婚俗改革、移风易俗等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相衔接。持续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工作。2023年计划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63人;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机制,推进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加强未成年保护工作队伍建设。严格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发放,强化数据比对核实,保障数据精准。2023年计划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4700人。

(四)深化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建设,加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力度。健全“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范围,对村级重大事项、日常事务、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权力事项”进行规范,同时组织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村民询问质询、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对决策事项进行评议,从源头上杜绝“一肩挑”后权力集中的问题。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争取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村级为民服务站提升改造项目,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及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服务基础。按时发放全县180名小乡大队干部和村公所干部的定期生活补助,需要发放资金40余万元。贯彻落实好《地名管理条例》,加强地名的规范管理,对金碧镇辖区范围内摸排出的30条未命名街、路、巷以及已经命名但未安装路牌的23条街、路、巷进行路牌安装,提升城市品质。

(五)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新机制,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将殡葬改革一体化向纵深发展。多方争取和筹措资金,持续抓好专债项目的谋划和争取,不断加大殡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大姚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军人公墓)项目建设进度,争取2023年内部分项目投入使用;实施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启动县殡仪馆桂花分馆项目,不断完善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启动部分乡镇第二个公益性公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先行启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快赵家店平地、他利颇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每月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督查,规范殡葬服务机构服务和收费管理,充分体现其公益属性,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完善社工人才激励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积极落实慈善法等各项政策法规,培育慈善组织规范发展,动员慈善资源依法有序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和“百社进百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进一步完善大姚县慈善会相关资料,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公开募捐资格,规范化开展慈善工作。强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加强现有社工人员培训力度,督促具备条件的乡镇社工站成立社工机构,高质量做好社会服务工作。2023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社会工作者业务培训,至少成立3家乡镇社工机构,开展社会工作不少于300余次,开展社工站规范化建设督导工作不少于12次。开发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组织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2023年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建立健全社工人才奖励机制。积极开展2022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持续做好非法社会组织摸排、问题线索举报渠道,适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2023年内将对全县127家社会组织开展抽查检查1轮次,严格审核2022年年度检查报告,确保参检率达80%以上。

(七)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党建载体,丰富党建内容,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抓好领导班子和基层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业务人员工作技能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54587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545877.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00361.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各类人员补助做了调标处理,导致各块发放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545877.00元,其中:本年收入3454587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54587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00361.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各类人员补助做了调标处理,导致各块发放的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545877.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545877.00元,其中:基本支出615297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0702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民政协理员工资设大岗位制,由乡镇预算,不再由本单位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839290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91063.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各类人员补助做了调标处理,导致各块发放的人员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运行5017198.0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3612828.00元,退休公用经费6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单位一般公用经费123370.00元,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1260000.00元。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5069.00元。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381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4、2101101.社会保障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906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5、2101102.社会保障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8121.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6、2101103.社会保障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4375.00元,用于支付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补助。

7、2101199.社会保障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5327.00元,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8、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福利-儿童福利33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生活水平。

9、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7269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和百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

10、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7623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11、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00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

12、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448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水平。

13、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63264.00元,主要用于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14、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36.00元,主要用于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15、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215468.00元,主要用于保障大队干部、精简退职、40%救济、水利水电伤残民工等社会定补人员生活补助。

16、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福利-殡葬10751936.00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及棺木兑换奖补资金。

1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240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补助。

18、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186894.00元,主要用于水利水电伤残民工生活补助。

19、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628700.00元,主要用于突发情况的救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41893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缴纳单位应该匹配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89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正常运转办公开支及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助。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67975.00元, 主要支付退休费用及民政局基本民生保障项目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大姚县民政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大姚县民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大姚县民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6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000.00元,较上年增加3200.00元,增长13.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元,较上年增加3200元,增长36.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增加原因:2022年有一部分公务接待结转到2023年支付,所以预算资金较2022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孤儿基本生活救助项目: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工作,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

(二)社会定补类人员发放补助:保障大队干部、精简退职、40%救济、水利水电伤残民工生活补助,使补助对象对相关发放标准类别政策知晓率在95%以上。

(三)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使被救助的残疾人知晓救助政策,对救助政策的满意度在85%以上。

(四)特困人员经费项目:保障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助,使保障对象满意度在90%上。

(五)殡葬相关业务项目:推行火葬区遗体火化和骨灰进公墓安葬;规范农村丧葬行为,治理乱埋乱葬现象,促使公益性公墓安葬率达到60%以上。

(六)高龄老人保健补助、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项目:保障80周岁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对80-99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按照每月不低于5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覆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100%。

(七)遗属补助项目:保障单位退休职工家属能按时足额领到每个月的遗属生活补助,使保障对象满意度在90%以上。

(八)临时救助项目: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解难,保障家庭突发变故及遭受自然灾害等情况人员的基本生活,年人均救助2000人左右。

(九)城乡低保人员经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精准识别,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使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837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49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是财政按人员数量安排,2023年我单位有人员退休及在职职工死亡,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姚县民政资产总额15777761.92元,其中,流动资产10184915.84元,固定资产5592846.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599238.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05308.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230平方米,账面原值6947656.97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1105755.4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大姚县民政局

2023年3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0111


附件:大姚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403045641652.xlsx  13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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