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不返贫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向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连片、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以脱贫发展项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为载体,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科学、先建后补、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新机制。
三、统筹整合范围
(一)渠道不变。脱贫攻坚期内,对中央和省州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除个别有特定用途不宜统筹的资金外,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省、州相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到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统筹审批。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中央及省、州财政安排到我县的涉农资金,资金项目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规划集中统筹审批。县级相关部门不限定资金的具体用途,不得干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三)精准使用。县扶贫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规划,做好与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四)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财政后,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规划统筹安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照中央、省、州各级各类资金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县财政局根据方案调整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如实反映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五)提高效益。县财政局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相关要求抓好整合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高效使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资金的主体责任。
四、计划整合资金
2022年我县计划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8283.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283.83万元。
1.各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42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85万元。
2.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3998.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98.83万元。
五、计划整合项目
1. 农业生产产业类项目:整合资金6343.43万元。
2. 畜牧生产养殖项目:整合资金50万元。
3. 林业改革发展产业类项目:整合资金50万元。
4. 水利发展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整合资金654.32万元。
5. 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整合资金294.49万元。
6. 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整合资金619.59万元。
7. “雨露计划”项目:整合资金272万元。
以上内容为2022年计划整合方案,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中期和年终进行调整。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