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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计划

索 引 号:dyx009-/2022-0421001 公文目录:涉农补贴 发文机构:大姚县财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计划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20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665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推行财政涉农资金州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楚财农〔201814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不返贫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向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连片、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以脱贫发展项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为载体,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科学、先建后补、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新机制。

三、统筹整合范围

(一)渠道不变。脱贫攻坚期内,对中央和省州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除个别有特定用途不宜统筹的资金外,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省、州相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到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统筹审批。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中央及省、州财政安排到我县的涉农资金,资金项目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规划集中统筹审批。县级相关部门不限定资金的具体用途,不得干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三)精准使用。县扶贫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规划,做好与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四)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财政后,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规划统筹安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照中央、省、州各级各类资金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县财政局根据方案调整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如实反映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五)提高效益。县财政局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相关要求抓好整合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高效使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资金的主体责任。

四、计划整合资金

2022年我县计划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8283.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283.83万元。

1.各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42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85万元。

2.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3998.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98.83万元。

五、计划整合项目

1. 农业生产产业类项目:整合资金6343.43万元

2. 畜牧生产养殖项目:整合资金50万元

3. 林业改革发展产业类项目:整合资金50万元

4. 水利发展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整合资金654.32万元

5. 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整合资金294.49万元

6. 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整合资金619.59万元

7. 雨露计划项目:整合资金272万元

以上内容为2022年计划整合方案,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中期和年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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