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楚财农〔2022〕116号),现下达给你局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85万元,扶贫标识字段为:21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请严格按照《云南省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性补贴资金(第三批)兑付实施方案》(云财农〔2022〕193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和实际种粮补贴发放流程说明要求,组织好该批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务必于2022年9月9日前将补贴资金兑补到位。
二、补贴发放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对到人到户的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对到企业,组织或机构的,发放至补贴对象指定并提供“一卡通”管理平台的对公账户,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实现补贴资金直达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与县农业发展银行进行资金清算,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按照省级短信推送模板格式向补贴对象免费推送补贴提示短信。
三、补贴公告及查询。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做好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务村务公开场所等渠道开展补贴发放结果信息公开。补贴发放结果由“一卡通”管理平台自动推送至“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阳光云财一网通”等互联网平台,提供个人上线查询,并组织做好查询功能使用的推广工作。
四、做好政策宣传。要进一步强化向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是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稳定农民收入,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强化粮食安全意识,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
此款请列入2022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附件:1. 2022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绩效目标表
2.实际种粮补贴发放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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