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民政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州级补助经费的通知》(楚财社〔2024〕24号)精神,现将2024年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州级补助经费161.8万元下达给你局。
款项列入2024年“2081004·殡葬”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入2024年“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目。支出保障分类科目“805001·社会事务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为预下达资金,待后续根据实际人数清算,请完备表册登记和信息档案系统等痕迹资料。
二、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专款专用,对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州级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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