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相关要求,积极创新,转变职能、健全机制,坚持积极主动公开原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已有成果,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促进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务公开地位。我们坚持把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水平作为建设勤政廉洁机关的重要措施和环节,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渠道,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机关有关职能股室明确了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政务公开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各股室,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对政务公开不到位的股室,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并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积极探索,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针对交通运输局政务繁杂,涉及面宽,需公开的内容较多的情况,我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大力推行电子政务,依托大姚县交通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与群众建立起了沟通渠道。完善和丰富大姚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上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内容。其中包括我局职能介绍、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职能、交通运输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程序、交通行政执法依据等。
3.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实行政务公开,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机关依法行政、透明行政、高效廉洁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我们注重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通过高质量的政务公开来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从而让全社会对交通运输部门的管理范围和法定权限与职责有更全面的了解。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实效。我们切实加大对路政、海事、公交、基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议案提案办理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交通运输局勤政廉政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了政策法规、政府文件、重点工作情况、提案回复等内容,对涉及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的公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取了多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在交通局门户网站、在局办公楼设立公开栏等,并以《大姚交通运输信息》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的交通运输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2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对申请的答复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的0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2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案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对相关制度的认识、学习不够到位,在工作的连续性上重视不够,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欠缺。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水平不高,审核不够细致,把关不够严格。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专业性。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通过集中培训、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认识,开拓视野,增强工作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信息发布前必须按要求进行审核,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在发文审批环节明确该信息是否公开发布,防止内部文件、涉密文件外泄以及应当公开的信息未按要求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围绕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各级干部大力抓政务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四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实用性。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受理格式文本和程序,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及时、规范,并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达到释民惑、解民忧、帮民难的目的,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