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类),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免疫检查考核结果,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将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免疫补助资金268846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组织开展2021年春季畜禽免疫工作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防疫工作技术培训、防疫用酒精针头药棉等相关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类)要严格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相关要求,确保畜禽免疫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各乡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的一律以“一折通”进行兑现。
三、资金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请各乡镇在收到资金文件5个工作日内将“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报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
四、根据往来款清理相关要求,资金不再预拨各乡镇,由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在收到各乡镇报送的“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后才予以拨付春季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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