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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依据

索 引 号:dyx016-/2022-0420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主体 发文机构:大姚县水务局 主 题 词: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2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依据 成文日期:

行政主体单位

大姚县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谢毕昆

单位地址

大姚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

联系电话

0878-6211976

邮编

675400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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