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大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8月3日至9月1日,对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1.预算的编制、批复和调整情况。2020年县财政下达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总额为4850.3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206.80万元,追加调整预算643.51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4546.70万元,其中:年初支出预算4206.80万元,预算调整339.9万元。
2.预算资金的收入、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财政拨款收入4850.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52万元,总收入4954.83万元,总支出4546.7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8.13万元。
3.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财政拨款收入4033.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08万元,总收入4137.93万元,总支出3732.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5.13万元。
4.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20年年初固定资产余额371.2万元,年末余额371.2万元,年内未增减固定资产,经清查,未发现超标准配置资产的情况。
5.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20年度非税收入7.47万元,银行代收已缴入国库7.47万元。
6.“三公”经费、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为10.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8万元,比上年2.37万元增加0.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9万元,比上年5.42万元增加1.77万元;会议费2.08万元,比上年0.75万元增加1.33万元。年内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7.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3月大姚县审计局对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向县审计局提交了审计整改报告。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清楚,财务管理不断加强,财务核算不断规范。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基本能够按照县财政下达预算和追加预算用途支配资金。但通过审计发现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原始凭证不齐全、报账手续不齐备,票据管理不严格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重视。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购置资产未入单位固定资产账212700 元;
2.原始凭证不齐全、报账手续不齐备 349057.37元;
3.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缺失13份。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严格预算执行,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一步完善报账手续;(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相关采购手续,购置资产及时入账,计提折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三)建立财政票据领用登记台账,已经开具的票据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核销,不再使用的票据要及时交回财政部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接到审计报告后,已按审计报告要求整改落实完毕,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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