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大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月7日至2月11日,对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进行了审计。红豆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1.工程项目总体概况。大姚县红豆树水库位于大姚县东南部的龙街镇石关村委会附近的龙街河上游支流石关河上,是一座以防洪、灌溉、生活供水、生态用水为一体的中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控制径流面积85 km2,最大坝高60.4m,水库正常蓄水位1920.5m,兴利库容1099.6万㎥,总库容1531.17万㎥。灌溉渠道总长26.88km,设计灌溉面积1.31万亩。工程建设征地涉及大姚县龙街镇及金碧镇2个村民委员会9个村民小组,受水库淹没影响搬迁石关村委会红豆树、塌土箐两个村民小组85户375人(搬迁至鼠街村委会龙福兴村集中安置71户316人,分散货币安置14户59人)。
2.工程项目概算投资批复情况。云南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水规计〔2011〕173号)文联合批复了《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核定红豆树水库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9048.52万元;2012年8月,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下达《关于楚雄州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工程招标方案的批复》(云烟司〔2012〕328号)文件,明确该项目工程建设烟草援建资金为12776.18万元; 根据云南省烟草公司(云烟司〔2012〕328号)文件批复,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省水利厅(云移发〔2013〕210号)审核意见,将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规划概算投资从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2336.47万元增加至5140.92万元,调增2804.45万元;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达21852.97万元。
3.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1)烟草援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至2022年3月22日止,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批复下达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工程建设烟草援建资金为12776.18万元,累计投资支出12174.27万元,尚未支付质保金及监理费等尾款合计466.63万元,结存135.28万元。
(2)地方配套资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启动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地方配套资金账面反映资金来源合计9237.66万元,支出合计8699.03万元,应付工程款65.52万元,其他应付款4.54万元,其他应收款121.16万元,至2021年12月31日,地方配套资金结存487.5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红豆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自立项以来,大姚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局长的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和大姚县红豆树水库移民安置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抽调了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相关人员按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并制定了《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细则》《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红豆树水库工程建设库区淹没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保证了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和移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顺利完成。红豆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相关资料能基本真实反映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收支拨付情况。但还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报账不及时、未按标准配置耕地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款长期挂账48.04万元;
(二)下拨至乡镇资金报账不及时;
(三)未按标准配置耕地94.8亩。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尾工工程的监督管理,对未按标准配足仍需进行开垦的耕地应尽快完成投资建设,按标准分配移民安置户,确保移民安置户安居乐业。(二)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及时向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催报核销账务,减少挂账。(三)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对所建设和购置的固定资产要进行认真清理,工程完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移交入账,加强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接到审计报告后,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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