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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回复

索 引 号:dyx023-/2022-0115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林草局 主 题 词:林业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5日 文  号:大林字〔2021〕2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回复

紫学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板栗病虫害防治》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我县板栗产业发展历史悠久,到目前为止,全县种植面积达9.98万亩,产量达8635吨,产值达7218万元,已成为三岔河、石羊等乡镇群众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但由于受栗实象等病虫危害,严重影响了我县板栗的品质、导致群众增产不增收。这一情况也引起我局高度重视,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我局争取资金2万元,于2019年在石羊镇建设板栗病虫害综合防治示范基地300亩,防治效果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肯定。2021年,争取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0万元,在石羊镇建设板栗病虫害综合防治示范基地3000亩,目前已完成一期防治工作。通过综合防治示范基地的建设,当地群众已掌握了防治方法、技术并自筹资金购买药品进行防治。

紫学梅代表,你们提出的建议对我县板栗产业健康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但近年来,受财政资金困难影响,我局只能将有限资金用到综合防治示范基地建设上来,引领群众掌握防治方法、技术。再者,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当然,针对全县林产业发展大计,我们在“四十五”林业发展规划中也将经济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列为重点,5年间实施经济林病虫害综合防治4万亩,计划投资1600万元,通过争取项目列项,来解决全县板栗病虫害综合防治资金问题。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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