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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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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带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索 引 号:dyx025-/2022-0711001 公文目录:乡村振兴 发文机构:大姚县乡村振兴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小额信贷带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是解决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发展资金困难、巩固脱贫成果和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一项重要帮扶措施。今年以来,大姚县紧紧围绕“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目标,加强“贷前”宣传引导、“贷中”优化服务、“贷后”督导监管,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政策宣传到户到人。通过“小广播进千村入万户”、干部结对帮扶进村入户、召开户长会、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广泛宣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按照“5万元以下、3年以内、无担保无抵押、基准利率放贷”的要求,全县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资料11000份,做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宣传到户到人全覆盖。截至6月底2022年新增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874户4280.3万元,同比增长4212101.3万元,增长率达92.32%、97.01%,目前放贷工作正有序开展。

信贷服务就近就便按照“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机具、人人有服务”的要求,农商行等承贷金融机构下沉服务,优化办理流程,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各级挂包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全程参与服务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写申请、复印准备材料等,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体不出村就能就近就便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审批手续,快捷获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扶持,做到贷尽贷”。

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只能用于发展生产,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的规定,结合本村组产业发展实际,挂包干部与脱贫户共同商定资金使用计划,做到“一户一案”,确保“用得好”,从源头上杜绝“户贷企用”“一股了之”“一分了之”问题。 通过村民互相监督,督促其用于发展生产或能有效带动贫困户致富脱贫的特色优势产业,严禁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 2016年以来,全县共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4.14亿元,获贷农户10269 户,共支付财政贴息资金4471.53万元。

风险防范有力有序。在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放贷、资金使用、资金回收等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户贷企用”“转借”等行为发生,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顺利有序推进。适时跟踪检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督查1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效益充分发挥。(大姚县乡村振兴局 马琼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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