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姚县自然灾害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和《大姚县地震应急预案》等文件,本着管用、实用、好用原则,结合职能职责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 大姚县境内发生3.0级楚雄州内发生4.0级以上(含4.0级)地震。
2.楚雄州邻近地区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在州辖区范围内造成地震灾害损失或人员伤亡。
3.省人民政府发布楚雄地区 5.0 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短临预报。
4. 接到本单位地震应急的通知(含电话、QQ、微信通知)。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下,确保我局地震应急工作协调一致,成立大姚县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余晓红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余发荣担任,成员由杨明会、邢志芬、李天元、紫学军组成。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全局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州地震局汇报震情、灾情并提出抗震救灾工作建议保障科学决策,高效指挥;负责震情监测,与省州地震专家联系,组织地震趋势研判会商工作;开展防震避险等防震减灾知识宣传,配合宣传、网信、公安部门平息地震谣传;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工作。
(二)各成员工作职责
余晓红: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州地震局汇报工作。
余发荣:负责拟定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审核地震参数、地震灾害预评估报告、协助局长做好应急处置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做好震后县防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通知和会务服务工作;负责赶赴重灾区,配合重灾乡镇、县前方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地震部门现场工作组开展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邢志芬:负责《震情速报》《震情信息》等震情信息的编写上报;负责监视震情发展和地震趋势初步研判;做好地震前兆观测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各类观测数据连续、准确、可靠并及时处理;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李天元:负责地震灾害预评估工作;负责来往人员接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络舆情监管;负责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杨明会:负责《灾情速报》,协助做好震情值班电话接听、询问、解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灾情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做好震后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紫学军: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车辆、供电),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送震情、灾情信息,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应急处置响应
(一)先期处置。当接收到大姚县境内发生3.0级及州内地区发生4.0级以上(含4.0级)地震信息,或者接到办公室震情通知后,全体人员10分钟内赶赴单位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地震发生后,值班人员立即向省地震局确认地震参数(云南省地震局震情值班室(电话:0871-65747028、65747025传真)或测震台网值班室(电话:0871-65747123)),撰写《震情信息》报送县委、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县委值班室电话:0878-6222985县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0878-6222279),并向局领导报告震情。做好震情值班电话接听、询问,做好解答工作。
(二)应对措施。局领导和各职工按照各自应急工作职责开展应急处置。
1.余晓红(局长):负责审核震情速报,初步向县政府有关领导报告震情、地震灾害预评估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及后续应急工作建议和相关情况。
2.余发荣(副局长):通知全体人员迅速到岗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拟定地震应急响应建议,初步审核灾情速报。
3.邢志芬:迅速对地震速报结果进行核对,确认地震参数,编写《震情速报》《震情信息》上报,分析地震趋势。
4.李天元:迅速启动视频会议系统,开展地震灾害预评估工作,做好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处置。
5.杨明会:收集灾情,编写《灾情速报》上报。
6.紫学军: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停电时及时发电,报送震情、灾情信息,协助做好灾情收集工作。
(三)后期处置。当先期处置结束后,启动《大姚县地震应急预案》时,各工作人员按预案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四、应急通信保障
1.常规通信。在常规通信可用的情况下,以固定电话、手机、网络通信为主要通信手段。
2.短波电台通信。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在当地固定电话和手机通信中断或联络困难的情况下,启动短波电台通信。
3.启动地震应急指挥互联互通平台。
五、AB角制度
为保证在地震应急期间工作不脱节,县地震局建立AB角互换制度。
1.局领导: 余晓红⇌余发荣
2.其他人员:邢志芬⇌李天元;杨明会⇌紫学军
六、有关纪律要求
1.预案启动后,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立即停止探亲、休假,在外出差人员应迅速回单位投入工作,凡外出办事 10 分钟以上,必须经局领导批准。
2.严格新闻采访制度。统一由局长指定人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3.严格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扩散地震趋势意见;不得透露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结果。
4.对不服从指挥,有意推诿、拒不承担地震应急处置任务,玩忽职守,擅自离开岗位,超越职权随便对外发布震情和抗震救灾消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约谈、行政问责、组织人事调整等处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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