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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17年至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xsjj-/2022-1223002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17年至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 2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大姚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0年6月至10月,对大姚县2017年至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政策的贯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及帮扶成效、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大姚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乡镇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1.资金收支情况。大姚县自2017年开始实施沪滇扶贫协作项目,2017年至2020年累计收到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共计10785.22万元。其中:2017年1100万元,2018年2695.22万元,2019年3218.96万元,2020年3771.04万元。资金已按年度及时拨付到各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截至2020年10月底,累计支出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10650.38万元,占总下达资金的98.75%。其中:用于产业发展6936.14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922万元,用于人才支持60万元,用于社会事业67.56万元,用于劳务协作333万元,其他方面331.68万元(企业结对帮扶)。结存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106.3万元,村企结对帮扶资金28.54万元。

2.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2017年至2020年,大姚县下达沪滇扶贫协作项目57个,截至2020年10月底,所有项目全部完工,完工率达100%。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大姚县自2017年实施沪滇扶贫协作项目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全国及全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推进会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使我县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教育事业、干部人才交流培训、解决贫困群众现实困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大姚经济社会发展、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注入了强劲动力。但通过审计,发现存在收益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入股企业未按合同协议分红、部分项目未发挥预期效益、沪滇项目后续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建设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应引起各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审计存在问题

1.收益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148.16万元。其中:金碧镇27.85万元、龙街镇8.37万元、赵家店镇23.52万元、湾碧乡69.64万元、铁锁乡18.78万元。

2.入股企业未按合同协议分红45.61万元。其中:金碧凉桥村委会蛋鸡养殖项目6.25万元;金碧涧水塘村委会蛋鸡养殖项目2.8万元;金碧龙林村委会蛋鸡养殖项目3.53万元;新街碧么村委会碧苴玖瑰花种植项目27.82万元;新街社区生猪养殖项目5.21万元。

3.部分项目未发挥预期效益。主要涉及:铁锁自碑么和七棵树2个村委会肉牛养殖项目;昙华海古簸豪猪养殖项目;昙华马铃薯培育基地项目;新街碧么玫瑰花种植项目;石羊镇永丰客栈项目。

4.沪滇项目后续资产管理不规范。经审计抽查,全县12个乡镇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完工后,均未对完工的资产进行登记、产权确认等后续管理工作。

(二)投资审计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

2.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

3.部分建设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

4.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7.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了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加大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使用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

加强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的实施管理。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快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实施进度,抓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组织验收完工项目,加快资金拨付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充分发挥沪滇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的资产管理。实施项目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明确资产管理各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资产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加强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产收益管理。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资产收益的管理,坚持优先助贫、循环利用、监管规范的原则,提高帮扶项目收益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接到审计报告后,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截至2021年2月底,除以下2个问题正在整改外(一是新街碧么玫瑰花种植项目效益差;二是石羊镇永丰客栈项目暂无收益),其余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并将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意见采纳情况报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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