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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关于2021年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zsthjjdyfj-/2022-0805041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4日 文  号: 标  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关于2021年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2月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1-6211747(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办公室)

传 真:0878-6211747

通讯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百草岭大街与金龙路交叉口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邮 编:6754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出文日期

1

大姚金博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砂石料及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大环许准(2021)01号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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