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组织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省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提出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对我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进行协调、指导和稽察;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