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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海事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对通航水域船舶航行秩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办理乡镇船舶检验、登记、船员考试(考核)与发证工作;负责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对“船、人、证”是否相符和齐全进行有效的重点监控;制止非运输船擅自揽客货航行和乡镇运输船舶超载超额运输;打击“三无”船舶扰乱秩序的行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查处违章船舶,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对查出的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船主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对乡镇船舶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帮助提高业务能力;负责乡镇船舶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磊
办公联系电话:622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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