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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绩效工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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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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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2014年3月17日
信件内容:
请问书记,教师为学校拉到资金就可以多分绩效工资的做法合法、合理吗?
写信人:
abc ( 220.164.7.*)
书记批示:
请教育局刘局长阅并处。
受理时间:
2014年4月3日
办理单位:
教育局,已完成;
受理情况:
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是按各学校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来考核执行的。经查,大姚县教育系统各学校不存在“教师为学校拉到资金就可以多分绩效工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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