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女士咨询大学生创业问题的 答复意见书 罗女士: 您好,您于2019年9月2日通过大姚县书记信箱咨询大学生创业问题。县信访局于2019年9月5日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一是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对具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和经营管理者进行企业创办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他们在企业开办、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增强参与市场竞争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二是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创业主体,可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人数,每人15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7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款,“贷免扶补”分五次还款,第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分别还本金的20%。三是给予创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业的大学生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对享受“贷免扶补”政策首次创业成功并稳定1年以上的创业者,带动3至5人(含5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6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的大学生,再增加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相关政策申报欢迎您到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 感谢您对本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