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陆书记: 我是公租房小区的住户,自大姚公路局搬迁的翡翠庄园旁以来,该单位每晚都将门头上云南公路和标试等字符做成醒目红光形式显示,红光是强光,穿透性强,直射着金麓苑部分居民,造成了光污染,影响到了居民夜间正常休息,再者,365天日夜亮着是浪费电的行为,提高知晓度可以以路标指示牌或者地图上标注等形式,没必要以这种方式对外显示。 上述的反馈前面已经反应了一次,可是这没管多长时间,近期又24小时红光显示,影响住户休息,难道市民的诉求可以无视需要每天都反映才能引起重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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