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街乡党委

职能

机构设置 职责

乡党委工作机构职责:

1、党政综合办 (1)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 (2)负责搞好党委、人大、政论文秘工作; (3)综合协调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4)搞好会务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纪委 (1)负责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议执行情况; (2)负责乡党委、干部的党风党纪,遵纪守法教育活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 (3)负责监察工作。

3、组织 (1)负责做好党组织发展工作和党务工作;(2)抓好党员、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协助抓好对乡、村干部的选拔、培训、推荐和监督工作;(4)进行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论交办的工作。

4、宣传 (1)负责全乡的宣传工作,抓好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2)协助抓全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重大活动,会务的宣传材料收集、管理和存档;(3)完成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5、武装部 (1)负责征兵和民兵预备役工作;(2)负责全乡服现役和复员退伍军人的档案管理工作;(3)组织民兵参加两个精神文明,开展以劳养武,扶贫致富和技术创新活动;(4)战时组织动员并带领民兵参战支前及后方勤务,组织民后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乡党委、政论交办的工作。

6、团委 (1)对团员、团干部进行教育、管理,负责收缴团费,办理团组织的有关工作; (2)发展团员、建设团组织,向党组织“推优”; (3)对少先队组织工作进行领导和辅导; (4)完成上级团委、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7、妇联 (1)加强妇女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工作活力; (2)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3)负责组织开展全乡妇女工作,完成上级妇联、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