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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街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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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 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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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研究、制定我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乡人代会通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决定、决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协调上级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广大群众和干部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4、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组织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农民收入。 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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