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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社区、地名区划股
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社区服务工作;指导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制度建设;组织先进村(居)民委员会的评比表彰活动;指导村(居)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办理1984年前离职半脱产的原大队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全县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研究拟定行政区域总体规划和上报撤乡建镇的有关资料;负责县内行政区域设立、撤销、更名、调查的申报工作;协助调处乡(镇)行政区域界线争议;按照州地名管理办法,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县内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做好地名档案管理及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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