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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 2 )、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依法作出决定。
( 3 )、领导乡政权机关、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 4 )、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乡政权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以及乡机关,乡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
(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 6 )、领导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 7 )、抓好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和抢险救灾;抓好本乡的民兵整组和军事训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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