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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仿真政策,按照国家统计只读方法和省、州统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本县的统计调查工作。 二、对全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实施统计监督。 三、制定全县的统计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本县各部门、各乡(镇)的统计工作。 四、拟订本县的统计调查方法;收集、整理、提供、发布本辖区的统计资料;及时向各级领导提供全县经济运行的分析报告。 五、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六、不断加强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库体系 七、抓好全县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普及统计科普知识;负责全县统计队伍的教育、管理、上岗培训和组织发证工作。 八、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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