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

(一)党政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
1、中国共产党湾碧傣族傈僳族乡委员会
其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依法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乡政权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以及乡机关、乡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乡党委书记:王劲松  办公电话:(0878)6301017 
联系电话:(0878)6301078
2、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大主席团
其职能是: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4)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评议和视察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受理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和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副乡长的辞职;根据需要决定乡长代理人选;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
(6)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人大主席:董吉荣 联系电话:(0878)6301078
3、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其职能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长:李安福 办公电话:(0878)6301016
联系电话:(0878)6301078
(二)党政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1、乡党委政府统设党政综合办公室。
其职能是:
(1)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布置,以及县党政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布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协调联络各方工作。
(2)承担乡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群众团体各类文件、文稿的起草,承办各部门向乡党委、政府和人大的请示、报告。承办乡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和提案。
(3)负责组织安排乡党委、政府、人大以及群团组织的各种会议。负责上级机关各种文件、电报、信息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传递、保密工作。
(4)开展调查研究,为乡党委、政府、人大决策提供依据:参与对上级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重要客人的接待;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5)做好乡党委政府机关车辆的管理和调配工作。
(6)完成乡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878)6301078 传真:(0878)6301003
2、乡人民政府下设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科委科协办公室、村镇规划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1)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室
①人事劳动助理的职责:依法开展好全乡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乡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申报、审批,工资迁转;配合上级部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②劳动和社会保障助理的职责: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开展就业管理和职业介绍服务;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人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建立、健全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务输出台账。涉及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务员管理条例》、《社会保障法》、以及各类调整、晋升工资的现行文件。
负责人:杨树忠 普天玉 联系电话:(0878)6301078
(2)计划生育办公室
其职责是:
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并对执行情况作检查指导。
②负责全乡计划生育有关证件的审核报批和发放管理工作。
③负责全乡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分析,及时向领导分析报告以及改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涉及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如下表:(表一)
负责人:董国仁 联系电话:(0878)6301053
(3)民政办公室
其职责是:
①民政方面:救灾救济,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开展有奖募捐,社会福利和收容遣送等社会事务;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及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管理;老龄事务;建设和管理敬老院。
②残联方面:政策法规宣传;残疾人康复服务;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保障及残疾人扶贫;核发《残疾人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涉及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以及国家、省、州、县社会保障和民政方针政策法规。
涉及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如下表:(表二)
负责人:李贤英 普朝宏 联系电话:(0878)6301078

(4)科委科协办公室
职责是:负责科技推广、农村能源开发,组织各种科学技术培训及其它工作。
负责人:李金明 联系电话:(0878)6301078
(5)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其职责是:
①根据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进行宣传和贯彻;②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做好集镇(集市)的规划、修编,并对工程进行上报,管理市政工程项目;③在集镇(集市)规划区范围内,依法办理《准建证》,做好红线控制,监督建设工程按要求施工;④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文件资料的整理、立档,综合上报村镇规划建设统计报表以及其它有关事宜。
涉及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云南省集镇和村庄管理条例》、《楚雄州集镇和村庄管理办法》。
负责人:陈朝华 联系电话:(0878)6301078
(6)统计办公室
其职责是:①宣传各项统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②收集、整理上报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③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全乡农业生产进度,各种定期报表,包括畜牧业生产情况、蔬菜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大小春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劳动工资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农村私人建房;④组织村委会文书做好农村基层统计年终报表,计算农业生产总值;⑤负责对各村委会文书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涉及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楚雄州村(居)民委员会统计工作制度》。
负责人:阿开芳 联系电话:(0878)6301078










a aaaaa大姚之窗---湾碧乡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 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 回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