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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州、县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县委及有关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和反馈工作。
(二)承办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办理、送审和批复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反馈工作,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起草、协调、送审、印发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检查县直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执行县政府决定指示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为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
(六)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七)搞好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工作。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九)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
(十)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电报、文件、函件、简报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值班及县委、政府及纪委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人事管理、党务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
(十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驻外机构、挂靠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五)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外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外法规;督促、检查我县各部门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全县的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负责全县公务人员因公出国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六)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保护在我县定居的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侨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