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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大姚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政协第六届委员会优秀提案、
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提案承办单位、各政协委员小组:
县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政协大姚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关于评选优秀提案的实施意见》、《大姚县评选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实施意见》和《大姚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要求,为做好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推荐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县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提出政协提案654件,提案经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和落实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了我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为表彰先进,激励政协委员以提案方式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鼓励各承办单位进一步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各提案承办单位、各政协委员小组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按时上报推荐材料。
二、推荐方法
1、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推荐采取双项推荐的方式进行。
2、请各承办单位在认真总结四年来(2003年至2006年)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推荐并填写《优秀提案推荐表》、《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推荐表》和《提案办理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并附四年来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和提案办理工作优秀个人事迹材料。
3、请各政协委员小组认真推荐并填写《优秀提案推荐表》、《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推荐表》。
4、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推荐条件请参照《关于评选优秀提案的实施意见》(大协发[2006]14号)和《大姚县评选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实施意见》(大办发[2006]71号)要求进行。
5、推荐的范围限于政协六届委员会提案和相关承办单位及个人。
三、时间要求
请各提案承办单位、各政协委员小组于2006年12月5日以前将推荐材料报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逾期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列为评选对象。
附:《优秀提案推荐表》、《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推荐表》、《提案办理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联系电话:1376927155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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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