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周女士: 您好! 您通过大姚县公众信息网反映的“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问题”已收悉,根据相关规定答复如下: 经在云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您本人于2010年在大姚县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0年至2020年已缴费,2021年未缴费。根据政策规定中断缴费是可以补缴的。具体规定为:参保人由于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不间断计息,仍然可以继续参保缴费,中断前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您需要补缴2021年保费,请您带上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中心进行申报补缴即可。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理解及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