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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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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党组织转接问题
留言日期 2023-06-20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您好,我是2023届应届毕业生,目前学校这边需要落实未就业学生的党组织关系去向登记,我想咨询一下,暂时未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可以转到县级人力资源部的党组织吗?还是需要转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党组织,望解答,谢谢!!
回复时间 2023-06-20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
    您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题为“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问题”的留言,已按流程办理,现答复如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根据您的留言,您的身份是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23届毕业生,按照规定,可将组织关系转入您的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考虑您联系党组织和参加组织生活更方便等因素,建议您按程序转入经常居住地党组织,接收的具体党支部名称请与经常居住地相关单位进行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