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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大姚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办法公告

日期:2013/04/22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第一号)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大姚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的意见,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号令),经研究,报经州发改委同意,决定于2013年5月下旬召开大姚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对大姚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基本条件:凡在大姚县县城居住且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某个方面群体意见,对城市供排水价格有一定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听证参加人产生办法:消费者参加人由大姚县发改局委托大姚县消费者协会推荐;经营者参加人由大姚县发改局委托县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与定价项目有关的部门参加人由个人自愿报名,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大姚县发改局聘请。
  全部听证参加人由大姚县发改局聘请,以聘请通知书为准。
  三、旁听人产生办法:旁听人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大姚县发改局报名,由大姚县发改局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全部听证旁听人由大姚县发改局聘请,以聘请通知书为准。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额确定21名。分配名单如下:
  1、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1名,请县人大和县政协负责推荐。
  2、经营者3名。县自来水厂、县蜻蛉自来水厂、大姚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各1名。
  3、消费者10名。其中:县消协1名;物业管理1名;教师1名(女);居民3名(低保对象1人,女性1人);服务行业1名;离退休干部1名;医疗机构1名;工矿企业1名。
  4、部门3名。其中:县住建部门1名、县水务部门1名,县环保局1名。
  5、专家、学者3名。其中:县委政策研究室推荐1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推荐1名;县司法局推荐1名(律师)。
  五、旁听人3名。凡是符合旁听人条件的,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详细资料到县发改局报名。
  六、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在大姚县县城居住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价费股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册,采用书面申请的报名方式,报名时应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并由县发改局到县公安部门进行核实后确定,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10:00时止。
  联系人:吴丽萍  电话6211249  
      罗慧萍  电话6211249  
  旁听人参加会议途中往返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议提供当天免费食宿。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