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对大姚县木卡拉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等8个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批复》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对大姚县木卡拉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大姚县大坡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大姚县河底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大姚县西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5家单位进行注销登记,原大姚县木卡拉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大姚县红豆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大姚县大坡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大姚县河底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大姚县西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的资产、债权、债务转由大姚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全权承接。
特此公告。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