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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全面落实低保扩围增效 坚决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日期:2023/03/16   作者:   来源:大姚融媒    点击:

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大姚县民政局通过下沉到乡镇召开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和低保扩围工作推进会,对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民政协理员进行政策讲解及指导培训,通过对重点对象进行分析研判和入户走访,现场办公讲解实际案例等措施,指导12个乡镇对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重残、重病、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把低保扩围增效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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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低保扩围增效工作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认真落实省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基础上,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根据申请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符合纳入低保范围,不简单以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健康状况、就业就学情况认定对象,不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和财产限制条件,不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为由,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对象符合或不符合低保条件。二是完善参照“单人户”施保政策。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主动帮助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成年无业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帮助其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在评估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对依靠兄弟姐妹供养的或者对依靠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予以全额豁免;对供养人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对给付的供养费按50%予以豁免;对供养费金额难以认定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定。三是落实低保渐退政策。主动与人社部门对接,帮助具备就业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给予半年至一年的渐退期。对低保家庭成员死亡和服刑的,在30天内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家庭成员退出保障范围,从核实之日起的次月停发低保金。四是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评估,综合考虑收入、刚性支出、实际财产情况。一方面,按规定核算申请家庭的净收入、人均收入,对不属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不核算其收入财产,对符合刚性支出扣减要求的充分扣减,对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在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予以豁免。另一方面,综合考量家庭财产取得时间、财产市值、实际归属、实际营收情况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等,实事求是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五是完善易地搬迁与低保工作衔接机制。以方便搬迁群众为原则,加强迁出地和迁入地工作衔接,确保搬迁群众应享受的低保等救助政策不脱节、不断档。搬迁到城镇区域且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申请享受迁入地城市低保保障待遇;搬迁到农村区域且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申请享受迁入地农村低保保障待遇,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获得的房产不作为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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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开展低保扩围增效工作以来,通过督促指导乡镇、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扩围增效,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目前,全县新增城乡低保786人,农村低保保障人数达14724人;新增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患36种重病和重残278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将符合低保政策的脱贫不稳定户312户918人,边缘易致贫户749户1668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8户119人纳入保障范围,监测户纳入救助保障率达60.2%,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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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姚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罗国伟 阿开芳